农转非,越来责任田还有份吗?
[律师回复] “农转非”后对于原来责任田是否还有份,需要分情况来看,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这是因为设区的市通常具备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居民能够享受多种非农就业、社会保障等福利,已经脱离了对农村土地作为基本生活保障的依赖,所以需要将责任田交回村集体。例如,小李一家是某村的农户,后来全家迁入了省会城市(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此时村集体有权收回他们家原来的责任田。
部分成员“农转非”或全家迁入未设区的市
部分成员“农转非” :如果农户家庭中只是部分成员转为非农业户口,那么在承包期内,家庭中其他农业户口成员仍可继续承包经营原来的责任田。因为农村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进行的,只要该户还有农业户口成员存在,就不影响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延续。比如,老张一家有五口人,其中两个子女考上大学将户口迁出变为非农业户口,但老张和另外两个子女户口仍在农村,这种情况下,他家原来的责任田依然由这户(老张等农业户口成员)继续承包。
全家迁入未设区的市 :承包期内,承包农户全家迁入未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承包地。这是因为未设区的市经济发展水平和社会保障程度相对有限,农户即使转为非农业户口,土地仍然是其重要的生存保障,所以保留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更为合理。例如,小王家原来是农村户口,后来全家迁入了一个县级市(未设区的市)并转为非农业户口,在原来的土地承包期内,他家仍然享有对原来责任田的承包经营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