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了彩礼对方怀孕了现在又主张不要小孩称没有按照彩礼要求给,男方想凑齐但是女方反悔了要流产赔偿六万?
[律师回复] 您好,女方以彩礼没凑齐为由,要求男方支付六万元流产赔偿,法律上并不支持该高额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男女双方未登记结婚,彩礼可依法处理;女性享有生育权,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终止妊娠。
1、生育权归女方,女方有权选择流产,但不能以此为由强行索要 6 万元赔偿。流产产生的医疗费、营养费等合理开支,双方可以协商共同分担,但不等于要支付大额补偿金。
2、彩礼方面:如果双方还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男方已经给付彩礼,后续若解除婚约,男方有权主张返还彩礼;男方愿意补齐剩余彩礼属于自愿行为,法律不强制。
3、建议优先协商处理,对于超出医疗、营养合理范围的六万元赔偿,男方有权拒绝。若协商不成,可通过调解或者诉讼处理彩礼纠纷。
律师可以协助谈判或者处理彩礼返还纠纷。请问双方有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实际给到女方多少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