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无分文及证件老人抛弃大街上应付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谢谢,患有老年痴呆、行动不便坐轮椅上,子女将94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
[律师回复] 子女将94岁高龄、生活不能自理且患有老年痴呆、行动不便坐轮椅上、身无分文及证件的老人抛弃在大街上,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且违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这种行为可能涉及以下法律责任:
一、遗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构成遗弃罪。在此案例中,子女作为老人的扶养义务人,明知老人无法自理且身无分文及证件,却将其抛弃在大街上,显然符合遗弃罪的构成要件。如果情节恶劣,子女可能会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刑罚。
二、虐待罪
虽然本案例主要体现的是遗弃行为,但如果子女在遗弃前或遗弃过程中对老人有殴打、辱骂等虐待行为,还可能构成虐待罪。虐待罪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三、民事赔偿责任
除了刑事责任外,子女还可能面临民事赔偿责任。老人因被遗弃而遭受的身体损害、精神痛苦以及因无钱无证件而陷入的困境等,都可以作为民事赔偿的依据。老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其他近亲属或指定的监护人)有权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子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行政责任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还可能受到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综上所述,子女将生活不能自理的老人抛弃在大街上是一种严重的违法行为,不仅会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还会在道德上受到社会的谴责。因此,建议子女应该尽到扶养义务,关心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和身心健康。如果确实无法亲自照顾,可以考虑将老人送往养老院等专门机构进行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