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5年前的建好房子后所有的工程款已以现金方式结清,也提供不了任何有效欠条,及证据证明欠款,是不是违法?
[律师回复] 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历史工程款纠纷引发的后续骚扰、索赔事件,核心问题在于如何应对对方无证据的持续索要行为以及由此给您母亲造成的身体和精神损害。您母亲已结清工程款,对方无法提供欠条等有效证据。在这种情况下,其多次上门索要的行为,客观上扰乱了您母亲的正常生活,具有明显的无理取闹性质。公安机关将其认定为“寻衅滋事”是较为准确的,这属于行政违法行为的范畴。虽然您希望追究对方“敲诈勒索”或“寻衅滋事罪”的刑事责任,但刑事犯罪的认定标准更为严格。敲诈勒索罪要求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并使用了威胁、要挟等手段;寻衅滋事罪则要求行为达到“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程度。目前来看,对方的行为可能尚未达到刑事立案标准,但若其索要行为持续升级,或造成更严重后果,则可能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