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借条上出借人写的利率贷款人不承认怎么办?
[律师回复] 在民间借贷中,如果借条上出借人写的利率贷款人不承认,可以这样处理:首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四条,如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确,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所以,如果借条上没有明确约定利息或者约定不明确,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出借人要求支付利息的请求。其次,如果出借人有其他证据,比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双方确实有关于利率的约定,可以向法院提供这些证据,以证明利率的存在。最后,如果对方不承认借条上的利率,出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来判断利率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