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从职工
入职之日起缴纳。2、职工缴纳
社保的基数确定及缴费比例。(1)职工缴纳
社保基数按上年本人月平均
工资确定,上年不满十二个月的按实际月平均,新参加工作的按
劳动合同约定,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60%,不得高于上年全省平均工资的300%。(2)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8%(企业20、个人8%),
医疗保险10%(企业8%、个人2%),
失业保险3%(企业2Z%、个人1%),
工伤和
生育保险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由企业全额缴纳。职工应缴纳的社保由企业在职工应发工资中
代扣代缴。3、在职按社保规定享有
医保待遇、
工伤待遇、生育待遇,失业享有
失业金。缴费年限满15年,达法定
退休年龄,
办理退休,享领
退休工资和享有
退休医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