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
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判决。
离婚后房产分割的六种情形:
1、
房屋赠与未办理
过户手续,房产归赠与方,不予分割。
2、婚后一方
父母出资买房且
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属
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3、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需按照
出资份额比例分割。
4、
婚前买房婚后
还贷,属购买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婚后还贷部分及其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方按照比例进行补偿。
5、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
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产权属于父母,不属于
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6、婚后以
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属夫妻共同所有,对
房屋产权的分割,原则上应当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