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1、概念不同。
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在
劳动合同没有到终止日期前
劳动者或用工单位单方或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
养老保险待遇、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
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用人单位被
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条件具备一条,劳动合同自动终止的行为。
2、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
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
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3、适用的条件不同。
合同终止的
适用范围要比
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
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的情况。
4、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
债务不能一次性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
租赁合同、
承揽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适用于所有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