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法律分析:
合同的终止情形有:
1、合同已经履行。
2、合同债务相互抵销。
5、合同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6、合同解除的。
7、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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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补充1:
委托合同是什么合同
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非要式合同,当委托人将自己的事务托付他人办理时,受托人作出允许才可达成合意,自受托人作出允诺之时,委托合同即告成立。
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依法并不需要采取特定的形式,当事人可以采取口头方式,也可以采取书面方式。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
相关补充2:
租赁合同是什么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交付租赁物的一方为出租人,接受租赁物的一方为承租人,被交付使用的财产即为租赁物,租金就是承租人向出租人交纳的使用租赁物的代价。
在租赁合同中,承租人的目的是取得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出租人也只转让租货物的使用收益权,而不转让其所有权。
在租赁合同终止时承租人要返还租赁物。
这是租赁合同区别于买卖合同等的根本特征。
租赁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即交付租金和转移租赁物的使用收益之间存在着对价关系,交付租金是获取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对价,而获取租金是出租人出租财产的目的。
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以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下的,可以由当事人自由选择合同的形式。
无论采用书面形式还是口头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不论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是否作了约定,都视为不定期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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