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试用期过程中遭到无辜的解职,则用人机构必须按照
经济补偿的标准双倍向
劳动者给予
赔偿。
在此情况下,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所属单位工作年限来确定的,每累积一年便需向其支付一个月的薪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将视作一整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应向他们付出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
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三倍的,向其
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