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抚养权归属男方,女方便需
变更抚养权者,可尝试与男方进行友好磋商,倘若未能顺利达成协议,亦可依法通过
起诉方式申请变更抚养权。
然而,欲成功实现变更抚养权之目标,须满足以下之条件:
首先,当有实施中且影响深远的严重疾病或损伤,导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无法继续承担起
抚养责任时;
其次,若与子女共度时光的父母未尽到应有的抚养职责或有虐待子女的不当行为,甚至与其一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产生了显著而有害的影响;
第三,倘若年满八周岁以上的
未成年人,自愿跟从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向具备充足的抚养能力;
最后,如有其他合理正当的理由实为必要予以变更,则法院亦将予以支持其诉求。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
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
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
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