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当传销组织的级别达到三级,而参与者人数已达112人数之多,则被视为涉嫌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中“情节特别严重”的范畴。依照现行法律制度,将对这类人员予以
刑事责任追究,应处以五年以上
有期徒刑,并同时施予
罚金的惩罚。对于此类
犯罪行为,具体
量刑程度将会综合衡量
犯罪事件的真实过程、实际性质、涉及情节及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等多个方面的因素。例如,犯罪分子在传销活动中所处的地位及发挥的作用、是否存在
自首或
立功等可以作为从轻或减轻
刑罚的情节、以及是否积极主动地退还
赃款等。如果
犯罪嫌疑人能够积极配合
司法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并且展现出真诚的悔过态度,那么他们在量刑时可能会得到适当的宽大处理。然而,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需由人
民法院按照个案的特殊性进行严谨的法律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