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卖方所签订的应当是现房
房屋买卖合同而非预售合同。
预售合同主要应用于尚未竣工并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
商品房销售领域之中。
对于已经实际入住的现房,购买行为必须依据相应的现房交易法律
法规以及操作规程进行。
从法律条文的视角来审视,将现房交易归入预售合同范畴可能会引发
合同效力上的争议。
这是因为现房已经具备了交付和使用的基本条件,其交易流程、
权利义务等方面都与预售房存在明显差异。
假使签订这类合同后,关于合同效力的判定可能需要综合考察诸多因素,例如两方
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表达,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等等。
一般来说,此类合同有可能被认为部分条款失效或者整个合同全部无效。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按照现房交易的规范要求重新拟定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