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当员工服务满一年却被解约时,如果雇主毫无理由地要求其离职,便构成了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此时应依法发放两倍薪资作为
赔偿金;反之,如果该员工的确存在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定的情形,那么雇主有权依法进行合理的
裁员安排,这种情况下将无需支付
赔偿。
然而,若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例如,员工无法胜任当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后仍然无法胜任),雇主需要提前三十天以
书面形式告知员工本人,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之后,方可
解除劳动合同,同时还需向员工支付一个月的薪水作为
经济补偿。
至于具体的
赔偿金额,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全面评估和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