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图审稿专业委员会3轮严审

债权转让如何抗辩

#债务债权 最新修订 | 2024-09-17
8.8k浏览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
广东天习律师事务所律师团队在线
团队:100人以上
5.0分服务:10万+人
咨询我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专业处理债务债权方面的问题很专业
态度好推荐!给我定制了解决方案,问题解决了
可靠专业能力强,债务债权方面处理经验丰富
经验丰富经验足口碑好,擅长多领域法律问题解决了我的困扰
回复很快擅长代理债务债权及多种案件
形象专业很快就回复我了,处理问题很高效
律师解析
债权转让抗辩方式的主要规定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但行使抗辩权不能超过延诉抗辩、暂时抗辩和永久抗辩的范围。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条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字数较多,预估阅读时间较长
浏览全文

债务债权案件·推荐文章

太原178****35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吕梁180****57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忻州135****91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太原178****35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吕梁180****57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忻州135****91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太原178****35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吕梁180****575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忻州135****917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问题没解答? 12531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债权转让如何抗辩
一键咨询
  • 153****1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3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2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07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1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8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3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2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阳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123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0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84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587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7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3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24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01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10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88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14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阳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2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7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5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3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7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5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3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23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太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临汾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7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5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长治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1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27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8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61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348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0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12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7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6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朔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晋中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0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忻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同178****30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80****91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运城156****80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大同178****30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80****91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运城156****80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大同178****309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80****9185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运城156****80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债权转让债务人抗辩权
根据本条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如何抗辩
债权转让抗辩方式的主要规定为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但行使抗辩权不能超过延诉抗辩、暂时抗辩和永久抗辩的范围。抗辩权按其行使效力的强弱不同,可以分为永久抗辩权和一时抗辩权。永久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一时抗辩权又叫延缓抗辩权、延期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暂时地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效力。
1w浏览2024-09-16
债权转让中反诉与抗告的区别,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3.8w浏览
债权转让 抗辩
10w+浏览2024-10-07
债权转让怎样抗辩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债权转让怎样抗辩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抗辩权规定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具体规定是:债务人转移债务的,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原债务人对债权人享有债权的,新债务人不得向债权人主张抵销。
1w浏览2025-01-08
债权转让中反诉与抗告的区别,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3.8w浏览
债权转让抗辩
10w+浏览2024-10-03
债权转让怎么抗辩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债权转让怎么抗辩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抗辩权是什么?
债权转让抗辩权是对抗请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1w浏览2024-09-28
债权转让中反诉与抗告的区别,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3.8w浏览
抗辩 债权转让
10w+浏览2024-11-09
债权转让抗辩权规定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特征
债权转让抗辩权的特征:1,抗辩权是对抗哀求权或否定对方权利的权利,如双务合同中的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以及保证人的先诉履行抗辩权(或检索抗辩权)等。2,抗辩权是指对抗他人行使权利的权利。
1w浏览2025-01-27
债权转让中反诉与抗告的区别,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3.8w浏览
抗辩债权转让
10w+浏览2024-10-24
债权转让受让人放弃抗辩权中抗辩权是什么?
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由于债务人的抗辩权是其固有的一项权利,并不随权利的转让而消灭。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抗辩权
债权转让后债务人的抗辩权如下:1、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不需要经债务人同意。2、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转让行为就生效,权利的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享有和原债权人同样的权利,债务人向新的债权人履行合同义务。债务人接到权利转让通知后,可以行使抗辩权来保护自己的权利。3、法律规定,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1w浏览2024-09-16
债权转让中反诉与抗告的区别,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
[律师回复]
一、债权转让中抗辩与反诉的区别反诉不属抗辩其区别:反诉是指在已经发生的诉讼程序中,原诉的被告对原告提出相反的诉讼请求。抗辩权是指债权人行使债权时,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的权利(《担保法》第20条第2款)。很显然反诉不是抗辩。具体表现在:
1、二者目的不同。反诉是一个的新诉讼请求,目的是以达到与本诉债权抵销、并吞原告的权利,使原告的权利部分或全部失控,甚至超出原告所主张的权利范围。抗辩是债务人根据法定事由来对抗债权人行使请求权,使自己可以少履行或不履行义务等。但无论如何抗辩,其都不可能产生新的诉讼请求。
2、二者法律关系不同。反诉是一个的诉讼请求,本诉被告可以提起反诉与本诉合并审理,也可以不合并审理而另行。抗辩是债务人只能在债权人提起的诉讼程序中进行,不能单独进行。
3、二者法律地位不同。本诉被告因反诉理由成立而与本诉原告处于同等的诉讼地位,成为反诉原告,即使本诉撤回也不能影响其反诉部分的审理,与本诉原告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抗辩则不可能改变其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无论如何抗辩,其始终是被告。
4、二者提起的时间不同。反诉只能在一审裁判前提出,否则就达不到反诉的目的。抗辩则不然,只要本诉未最后审理终结,在一审、二审或重审、再审的任何时候都可以提抗辩意见。
5、二者结果不同。反诉提出后,必须从程序上或实体上依法作出明确的裁判。抗辩意见,只能对抗原告行使请求权,在裁判时对原告的请求是否支持仅以其作参考,而不必对抗辩意见作出裁判。
二、债权转让中债务人能否反诉债权转让中债务人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合同法》虽规定了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提出抗辩,《合同法》及其解释(一)中也规定了抗辩时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但未规定可以反诉。因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不是同一法律关系。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未接受义务。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仅是债权债务关系,而不是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买卖关系、租赁关系等。所以,不是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债务人不可以提起反诉,反诉必须是权利与义务由同一法律关系而产生,在买卖合同中债务人如发生质量等问题完全可以向债权人提讼。否则会出现下述问题:
1、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悖。债务人如果反诉,受让人就要承担债权人的义务,但债权转让中,受让人仅接受权利而并未接受义务。债权人一般是受让人的债务人,其把债权转让给受让人,以达到债务抵销的目的,如果债务人作为被告可以向受让人反诉,那么,这与债权转让的初衷相违背。
2、与债权人有权转让相悖。抗辩是关系到债权是否有权转让的问题,如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债务已履行完毕的抗辩等等。如果抗辩意见成立,则债权人的权利受到影响或完全丧失,这涉及到债权人无权转让的问题(即有人称之为权利瑕疵)。而反诉是债权人在有权转让的前提下,债务人提起的另一诉讼请求,如房屋租赁合同中,债权人(出租人)把租金转让给了受让人,但债务人(承租人)以租金未付是事实,但债权人(出租人)未修理房屋为由提起反诉,这是债权人的义务,债务人完全可以直接债权人,而不应反诉由受让人来承担本不应由其承担的义务。这实际上是混淆了债权人与受让人的权利与义务,混淆了债权人有权转让与债权人应承担的义务;混淆了债权转让前后已改变的法律关系的主体。
3、与立法的目的相悖。《合同法》及其解释,均明确规定了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也规定了债权债务同时转让,如果债权转让中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并反诉理由成立,则受让人就必须承担义务,那么立法时无须分别规定债权转让与债务转让,仅规定债权与债务同时转让就可以了;如果是债务转让,在买卖合同中,新债务人当然可以向供货的债权人提起质量反诉,这本来就是债权人应尽的义务;如果债权、债务一并转让,那么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合同关系归于消灭,受让人就完全取代了让与人的地位,受让人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义务,债务人当然也可以向受让人提起反诉。但仅是债权转让,债务人则不可以向受让人反诉,否则,即与立法的原意相违背。为了切实保护债务人的合法权益,考虑到债权转让的特殊性,避免讼累,债务人可以提起反诉,但必须申请追加债权人为反诉被告,请求债权人直接承担责任。因在审判实践中,即使把债权人追加为第三人,但反诉的被告仍是受让人,所以,判决时仍应由反诉被告即受让人向反诉原告债务人履行义务,再由第三人即债权人向反诉被告履行义务。这样处理,其实忽略了一个最基本的事实,那就是受让人没有义务要向反诉原告受偿。所以,笔者认为,如果债务人提起反诉,把债权人追加为共同被告,如果反诉请求成立,则可以由债权人直接对反诉原告承担义务,这样既保护了受让人与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使债权人承担自己应尽的义务,且与立法的初衷、与债权转让的目的相符。
3.8w浏览
债权转让抗辩权
10w+浏览2024-11-12
顶部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 发来一条私信

您好,您的法律问题还没有找到满意的答案吗?可以直接私信我单独沟通哦。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忻州152****529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临汾181****3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52****810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长治180****51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城181****85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大同135****87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忻州152****529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临汾181****3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52****810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长治180****51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城181****85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大同135****87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忻州152****529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临汾181****393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中152****810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长治180****517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晋城181****856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大同135****878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