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无事故关于逃避阻碍问题?
[律师回复] 回答:
醉驾无事故但存在逃避或阻碍行为的,通常会被认定为从重处罚情节,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进行判断。
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修订)》第五章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虽然用户提问的情况是醉驾无事故,但逃避或阻碍行为仍然会影响案件的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17)》第七章第一节第六十一条也明确规定,当事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承担全部责任。为逃避法律责任追究,当事人弃车逃逸以及潜逃藏匿的,如有证据证明其他当事人也有过错,可以适当减轻责任,但同时有证据证明逃逸当事人有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不予减轻。
在实务中,逃避行为的认定和处理需要具体分析。例如,在【(2023)京0111刑初944号】案件中,法院认为被告人邱某某醉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遇民警设岗检查酒驾,未予停车配合而是驾车快速离开,虽然其行为属于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但未达到明显的暴力程度,未对现场人身安全及公私财产造成现实威胁与损害,故不宜认定为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2]]。
在《意见》中,醉驾行为显著轻微的,可以不作为犯罪处理,但《意见》也规定了15种醉驾情形需要从重处理,包括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情形[[10]]。
综上所述,醉驾无事故但存在逃避或阻碍行为的,通常会被认定为从重处罚情节,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实际行为的性质和后果进行判断。建议在具体案件中,结合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综合考虑行为人的醉酒程度、逃避行为的具体方式及其对公共安全的影响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