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答应借给对方一个平板,结果对方最开始以丢在早餐店为由,说下午还给我后面一直不归还已经卖掉了我想告他侵占罪但是对方说是找我借而且弄丢了这种还能告他侵占罪吗?
[律师回复] 这种情况仍有可能以侵占罪对其提起刑事自诉,不过需要结合具体证据等来判断。以下为你详细分析:
从侵占罪构成要件来看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
代为保管关系成立 :
你答应借给对方平板,这在事实上形成了一种基于借用关系的物品代管关系,对方在借用期间有妥善保管并到期归还平板的义务。
非法占有目的及拒不退还情形 :
对方先说平板丢在早餐店,下午归还,后又说弄丢了,最后却承认已将平板卖掉。这种行为显示出对方具有非法占有你平板的主观故意,并且不打算归还物品,符合侵占罪中“拒不退还”的特征。如果平板价值达到当地关于侵占罪数额较大的标准,那么在构成要件上就符合侵占罪的可能。
存在的争议及应对
对方称是借走且弄丢了,这是他为逃避责任提出的辩解。此时关键在于你要提供证据证明其并非是不小心弄丢,而是非法占有并变卖。
证据收集 :
你可以收集与对方的聊天记录,其中如果有对方承认卖掉平板的内容,就是很有力的证据;如果有在场证人能证明对方当时的表述和行为,证人证言也可作为证据;还可以查看平板售卖平台信息等,用以证明平板已被对方出售。
法律程序
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你需要自己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准备好刑事自诉状,详细说明犯罪嫌疑人信息、犯罪事实、证据情况以及请求事项等内容,同时携带相关证据材料前往有管辖权的法院立案。
不过最终能否认定对方构成侵占罪,由法院根据庭审情况和相关证据来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