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律师回复] 离婚财产分割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和方法:
1.约定优先原则
夫妻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可以是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有书面约定且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按约定分割。
2.法定分割原则
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适用法定分割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 共同财产平等分割: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平等分割。
? 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原则:在分割财产时,应适当照顾子女利益、女方权益以及无过错方的权益。例如,女方在抚养子女、照料家庭等方面付出较多的,可适当多分财产。
? 考虑财产来源和贡献:如果财产来源主要是一方或一方父母出资,分割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分配比例。
3.特殊情况的处理
? 房产分割:
?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如果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按约定处理;否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如果房产由双方父母出资或一方父母部分出资,分割时会根据出资比例、婚姻关系存续时间、是否有子女等因素综合判断。
? 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一般归个人所有,但如果婚后共同使用、经营、管理并增值的,增值部分可能按共同财产处理。
? 债务处理: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由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
4.其他注意事项
? 隐藏、转移财产:如果一方在离婚过程中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分割时可对其少分或不分。
? 经济补偿: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需综合考虑多种因素,以公平、合理为原则,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