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事故是大家都不愿碰到却又可能面临的棘手问题。一旦在就医过程中遭遇医疗事故,患者及其家属往往会陷入不知所措的境地。他们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也不清楚法律对于医疗事故是如何规定的。其实,《民法典》在医疗事故方面有不少关键规定,了解这些规定能让患者在面对医疗事故时更有底气,知道自己有哪些权利,该采取怎样的措施。
一、医疗事故的界定与责任认定
《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明确了医疗事故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比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导致患者身体受到伤害,这种情况下,患者就可以要求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这里的过错包括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等。
二、患者的知情权和同意权
《民法典》强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例如,在进行心脏手术前,医生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详细说明手术的风险、可能出现的并发症以及其他替代治疗方案等,获得他们的明确同意后才能进行手术。如果医生没有尽到告知义务,患者可以以侵犯知情权为由要求医疗机构承担相应责任。
三、病历资料的相关规定
病历资料是医疗纠纷中的关键证据。《民法典》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提供。要是医疗机构拒绝提供或者篡改病历资料,在医疗纠纷中就可能会承担不利后果。比如患者怀疑自己遭遇医疗事故,要求查看病历资料,医疗机构却拒绝提供,那么在后续的纠纷处理中,医疗机构可能会被认定存在过错。
四、医疗损害赔偿的范围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以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残疾为例,患者除了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用外,还能要求赔偿残疾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以弥补自己因残疾而遭受的损失。
五、解决医疗事故纠纷的途径
发生医疗事故纠纷后,患者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解决。首先可以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双方就赔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若协商不成,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由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协商时,患者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病历、检查报告等。申请调解时,要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提供材料。提起诉讼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医疗事故发生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金额的执行问题,以及患者康复过程中是否还存在其他医疗隐患等情况。这些问题处理起来都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为患者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帮助患者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患者在面对医疗事故纠纷时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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