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去医院看病本是为了恢复健康,可有时候却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甚至造成更严重的后果。这时候患者就面临着一个很现实的问题,那就是医疗损害赔偿。患者到底能拿到哪些赔偿款项,赔偿的标准又是怎样确定的呢?这不仅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医患关系的和谐处理。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医疗损害赔偿款项及标准的事儿。
一、医疗损害赔偿包含哪些款项
医疗损害赔偿的款项种类还挺多。首先是医疗费,这就是患者为了治疗因医疗损害导致的伤病所花费的费用,像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比如患者因为医疗事故需要重新进行手术,那这手术相关的费用就属于医疗费赔偿范围。还有误工费,要是患者因为伤病不能正常工作,耽误了挣钱,那耽误的这段时间的收入就可以要求赔偿。比如一个上班族因为医疗损害住院一个月,这一个月没法上班,工资就没了,这部分损失就可以算在误工费里。另外,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也都在赔偿款项范围内。要是患者残疾了,还有残疾赔偿金;不幸死亡的话,会有死亡赔偿金等。
二、医疗费赔偿标准
医疗费的赔偿一般按照实际发生的费用来计算。患者得提供医院的收费凭证,像发票、费用清单等。这些凭证得是正规医院开具的,而且要和治疗医疗损害导致的伤病相关。比如说患者因为医疗事故导致骨折,去医院治疗骨折产生的各项费用,只要有正规凭证,都可以要求赔偿。不过要是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用了一些和治疗伤病无关的药品或者做了不必要的检查,这部分费用可能就不会得到赔偿。
三、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的计算得看患者的收入情况。如果患者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来赔。比如患者每月工资是5000元,因为医疗损害休息了两个月,那误工费就是10000元。要是患者没有固定收入,就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如果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四、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标准
残疾赔偿金根据患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死亡赔偿金也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医疗损害赔偿处理完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赔偿款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没谈拢,或者患者后续又出现了和医疗损害相关的新病症,费用该怎么算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医患之间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医疗损害赔偿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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