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4
浏览10w+
杜强吉律师
杜强吉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974人
专家导读 1、在签订的补充协议中,最好把广告宣传、开发商的承诺一并写入。2、若是可能存在办不下来贷款的情况,可以在明确一下买卖双方各自需要承担的责任。3、对于产权证办理的时间,也需要在合同中有所约定。4、就交易房屋的装修标准,在购房合同中确定。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签订补充协议,把售楼书和其他广告宣传的内容写进补充协议里去,以防收房时发现房子与广告宣传有天壤之别,却没有依据要求开发商退房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 明确贷款办不下来的话,双方的责任。现在贷款办不下来的原因比较复杂,有购房者的原因,也可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原因,甚至也有一些是银行方面的原因,要明确责任划分,避免出现纠纷无据可依。

(三)办理产权证的时间也要明确在合同里,避免开发商拖延办理。

(四)应该明确装修标准,如果开发商广告的是精装修,或者样板间是品牌的,那么就必须对装修的标准予以明确。不要含糊表述为使用进口品牌,或请注明装修公司,一定要明确使用什么品牌,什么装修公司来装。提醒您一定要注意这一点,以免精装修变成“惊装修”。

(五) 关于公摊建筑面积,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部分,确定公摊的位置。开发商有很多赠与购房者的情况,实际上有时是公用的面积。

(六)退房的责任。一旦退房,由于开发商的原因,必须写明开发商是什么样的责任,写明在确定的日期内要求开发商退还全款,包括银行的利息、违约金等。

最后,还需要提醒您注意,如果您购买的是现房,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 ,一定要注意看清开发商销售的房子是否就是你认购、并且所要买的房子。

二、购房合同无效贷款合同怎么办

购房合同因故不能成立或不能履行的情况下,买房人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合同应当如何处理呢?

商品房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是两个独立的合同,彼此之间不存在主从关系。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有效存在是商品房贷款合同存在的前提,贷款合同存在的目的正是为了保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履行。因此,二者之间存在着非常紧密的关系。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因故被确认为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贷款合同的目的便无法实现,其也自然失去了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因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致使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目的无法实现,当事人请求解除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买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贷款合同。

签订购房合同,只能算是购房中的一个环节,但这同时也是很重要的一个环节。日后产生纠纷,购房者要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其实很多时候都是通过签订的购房合同实现。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足够小心注意,建议先对合同内容做审查,经过充分协商之后再签字,有必要的话,可以委托专业律师 帮忙对购房合同内容作出审查,尽量降低自身利益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2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一键咨询
  • 173****23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311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60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3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7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64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48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3****53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1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2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5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0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33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38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房产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徐州135****862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52****7488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77****944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签订购房协议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协议需注意:1.审查五证:确保开发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2.明确交房日期及违约责任。3.注意空白条款,如无特别需求,可在空白处画斜线表示结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签订要约收购协议应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律师解答】 一、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 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 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 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 4.收购目的; 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 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 7.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 8.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 9.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 10.中国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 二、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 (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 (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 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 (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监局、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批准后予以公告。 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更改其收购要约条件距初始要约期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要约期,延长后的要约期不应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 (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 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 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安排。 三、要约收购的程序: (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 (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 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 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 (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 (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 (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 (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 (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344浏览
签订购房协议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协议需注意: 1.审查五证:确保开发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明确交房日期及违约责任。 3.注意空白条款,如无特别需求,可在空白处画斜线表示结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2020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br/>【律师解答】<br/>一、要约收购协议怎么写<br/>1.收购人的名称、住所;<br/>2.收购人关于收购的决定;<br/>3.被收购的上市公司名称;<br/>4.收购目的;<br/>5.收购股份的详细名称和预定收购的股份数额;<br/>6.收购的期限、收购的价格;<br/>7.收购所需的资金额及资金保证;<br/>8.报送要约收购报告书时,所持有被收购公司股份数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比例;<br/>9.收购完成后的后续计划;<br/>10.中国要求载明的其他事项。<br/>二、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应该注意什么<br/>(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br/>(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br/>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br/>(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监局、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批准后予以公告。<br/>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更改其收购要约条件距初始要约期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要约期,延长后的要约期不应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br/>(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br/>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br/>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安排。<br/>三、要约收购的程序:<br/>(一)、持股百分之五以上者须公布信息。即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的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以公告。<br/>(二)、持股百分之三十继续收购时的要约。<br/>发出收购要约,收购人必须事先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送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载明规定事项。<br/>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br/>(三)、终止上市。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上市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的,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br/>(四)、股东可要求收购人收购未收购的股票。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九十以上时,其余仍持有被收购公司股票的股东,有权向收购人以收购要约的同等条件出售其股票,收购人应当收购。收购行为完成后,被收购公司不再具备《公司法》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依法变更其企业的形式。<br/>(五)、要约收购要约期间排除其他方式收购。<br/>(六)、收购完成后股票限制转让。收购人对所持有的被收购的上市公司的股票,在收购行为完成后的六七月内不得转让。<br/>(七)、股票更换。通过要约收购方式获取被收购公司股份并将该公司撤销的,为公司合并,被撤销公司的原有股票,由收购人依法更换。<br/>(八)、收购结束的报告。收购上市公司的行为结束后,收购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将收购情况报告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证券交易所,并予公告。
450浏览
签订购房协议注意哪些事项
签购房协议需注意: 1.审查五证:确保开发商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许可证》。 2.明确交房日期及违约责任。 3.注意空白条款,如无特别需求,可在空白处画斜线表示结束。
10w+浏览
房产纠纷
签订要约收购协议时要注意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收购价格的确定:对同一种类的股票的要约价格,不得低于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取得该种股票所支付的最高价格。<br/>(2)收购要约的期限: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收购要约期届满,发出部分要约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预售的股份。预售要约股份的数量超过预定收购数量时,收购人应当按照同等比例收购预售要的股份。以终止被收购公司上市地位为目的的,收购人应当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未取得中国豁免而发出全面要约的收购人应当购买被收购公司股东预售的全部股份。<br/>收购要约期限届满后3个交易日内,接受委托的证券公司应当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结算、过户登记手续,解除对超过预定收购比例的股票的临时保管,收购人应当公布本次收购的结果。<br/>(3)收购要约的变更: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条件的,必须事先向中国提出书面报告,同时抄报证监局、抄送证券交易所,通知被收购公司,经中国批准后予以公告。<br/>收购要约届满前15日内,收购人不得更改收购要约条件,但是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出现竞争要约时,发出初始要约的收购人更改其收购要约条件距初始要约期届满不足15日的,应当延长要约期,延长后的要约期不应少于15日,不得超过最后一个竞争要约的期满日,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br/>(4)要约收购的支付方式:收购人可以采用现金、证券、现金和证券相结合等合法方式支付收购上市公司的价款。以现金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不少于收购价款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履约保证金存入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指定的银行。<br/>收购人以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提供该证券的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证券估值报告,并配合被收购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的尽职调查工作。<br/>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应当在做出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的同时,将用于支付的全部证券交由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保管,但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除外。收购人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债券支付收购价款的,该债券的可上市交易时间应当不少于1个月。收购人以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支付收购价款的必须同时提供现金方式供被收购公司的股东选择,并详细披露相关证券的保管、送达被收购公司股东的方式和安排。
347浏览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哪些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房产纠纷
认购协议签订时该注意哪些费用
[律师回复] 对于认购协议签订时该注意哪些费用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br/>1、定金<br/>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br/>定金能不能退?答案是不能退!<br/>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br/>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当作价款或者回收。<br/>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br/>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r/>2、订金<br/>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讳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br/>那订金可以退吗?可以,订金可以退!<br/>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br/>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br/>3、诚意金<br/>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诚意金来体现。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预售许可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预售许可金无法律效应!<br/>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_、抬高房价、无法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br/>4、意向金<br/>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340浏览
签订购房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3、查验有关证明文件。4、买期房要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5、买期房要约定资讯条件和时限。六、签约时要注意房屋质量问题。七、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标准。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认购协议签订时该注意什么费用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br/>1、定金<br/>定金是指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的款项是退还不了的。定金交纳的数额不应超过主合同标的额度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br/>定金能不能退?答案是不能退!<br/>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br/>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当作价款或者回收。<br/>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br/>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br/>2、订金<br/>又称预付款。初步达成协议后,双方进一步协商签订临时认购协议,买房支付订金即取得在此期间的优先购买权。与“定金”不同,订金可退。认购协议签订前需要约定所选房号、面积、房屋单价、总价款、交房期限。在合同还未得以履行的情况下,不论是给付一方当事人违约,还是接收方讳约,预付款都要原数返还。<br/>那订金可以退吗?可以,订金可以退!<br/>订金不受法律保护,定金受法律保护。<br/>订金违约返还为单倍返还,定金违约返还则应双倍返还。<br/>3、诚意金<br/>购房者表现出买房的诚意,需耍通过缴纳诚意金来体现。缴纳诚意金后,购房者便获得了房履的优先购买权,并在房价上享受一定程度的优惠。等到楼盘正式开盘时,购房者能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然而,根据规定,任何形式的预售许可都是开发商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之前的非法活动,是国家明令禁止的。预售许可金无法律效应!<br/>房地产商的提前认荐优惠大多都是“镜中花”、“水中月”,看上去很美,实际上存在着很多意想不到的巨大风险,如延期开盘_、抬高房价、无法等等,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损失。<br/>4、意向金<br/>和诚意金几乎一致。在中介与买房和卖房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多有体现,购房者缴纳小额金额,属于当事人自发行为,此“金”缴纳后可直接当作房款使用。诚意金应该交付的金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
346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产纠纷 > 签订购房协议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苏州135****270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78****28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3921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