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法中的抵销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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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法当中规定的债务抵消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双方当事人之间互付债务债权,债务清偿期已到期,抵消的债务在法律上属于可以被抵消的性质,相互抵消的债务是同种类的给付,而且必须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债务债权才能抵消的。
企业破产法中的抵销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企业破产法中的抵销债务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双方当事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

双方互享债权、互负债务为双方行使抵消的前提条件。另外,当事人双方存在的两个债权债务关系,须均为合法存在。其中任何一个债为不法,均不得主张抵消。

(二)相互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如果双方互负债务的标的物种类不同,那么互相抵消可能会使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目的难以实现。所以,用以抵消的通常是同种类的货币或者实物。

(三)双方债务必须都已到清偿期

如果债务还没有到清偿期,债权人就不能请求履行,因而不能以自己的债权用作抵消,否则就等于强制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

(四)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消的债务

二、企业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

(一)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其实,在企业申请破产的过程中,有些债务即便能被抵消也是很好的,不然的话,破产的企业在已经没有偿还能力的情况下是可以不偿还的,到时候清算组织会入驻企业组织破产这件事情,哪些能抵消哪些不能抵消,也不是企业说了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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