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仲裁在解决纠纷时是一种挺常见的方式,很多人在遇到纠纷时会选择这种相对高效的途径。不过在仲裁庭审过程中,不少当事人会遇到一个困扰,就是突然发现了新的证据,这可让人犯了难,到底能不能在这个时候提交这些新的证据呢?提交的话会不会不被认可,不提交又怕影响自己的权益。接下来咱们就好好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仲裁提交新证据的相关规定
在仲裁程序里,一般当事人应当在仲裁庭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规定举证期限主要是为了保证仲裁程序能有序、高效地进行,避免当事人无限制地随时提交证据,导致庭审拖沓。不过,法律也并非完全“一刀切”,如果当事人有新的证据要在庭审时提交,是有一定可能性被允许的。但前提是,这个新证据要与案件有实质性关联,且确实是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无法获取的。
比如说,一位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劳动仲裁,在举证期限内,劳动者没有找到证明自己加班时长的关键打卡记录。但在庭审前一天,原来的同事提供了这份打卡记录,这种情况下的新证据就很可能被仲裁庭考虑。
二、新证据的认定标准
仲裁庭认定新证据,会看几个方面。首先是该证据是否在举证期限届满后才发现,如果在举证期限内通过合理的方式能够获取,那就很难被认定为新证据。其次,证据要具有关联性,也就是能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责任划分等起到关键作用。最后,证据要具备真实性和合法性。
例如,在一个合同仲裁案件中,一方当事人在庭审时提交了一份对方公司内部会议纪要,声称是新发现的证据,但经过调查发现,这份纪要来源不合法,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那么这样的证据仲裁庭是不会采纳的。
三、庭审提交新证据的操作要点
如果当事人想在庭审时提交新证据,要第一时间向仲裁庭说明情况,解释为什么在举证期限内未能提交。同时,要以书面形式提交证据,并附上证据清单,说明证据的名称、来源、证明内容等。在庭审过程中,要按照仲裁庭的要求进行举证、质证。
比如,当事人发现了一份重要的证人证言可以作为新证据,就要及时向仲裁庭口头说明该证人能够证明的事项、之前未能取得证人证言的原因等,然后提交书面的证人证言,让证人出庭质证时也要遵循仲裁庭的安排。
四、对方对新证据的应对措施
当一方提交新证据后,另一方也有相应的权利。可以对新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进行质疑和反驳。如果认为新证据可能影响自己的权利行使,可以向仲裁庭申请适当的答辩和准备时间。
比如,对方提交了一份新的合同补充协议,被申请人对其真实性存疑,可以要求对协议上的签字和印章进行鉴定,同时可以申请几天时间准备关于这份补充协议的质证意见。
仲裁庭审结束后,使用新证据的结果可能会极大地影响仲裁裁决。若新证据被采纳,可能会改变原有的事实认定和裁决走向;若未被采纳,当事人可能还会有很多疑问,比如能否上诉或采取其他救济措施。这时候,律图就可以发挥大作用了。律图平台汇聚了各个领域的专业律师,他们有丰富的仲裁案件处理经验,能够对你面临的情况进行准确分析,为你答疑解惑,提供合理的应对建议,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让你在解决纠纷的道路上不再迷茫。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