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陈栩东律师
陈栩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734人
专家导读 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1、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2、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定。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定;三是该类生产、作业过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已为人所公认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

刑法修正案(六)》删除了原“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而仅表述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单列。这并不意味着“不服管理”的行为已经被排除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之外。相反,所谓的不服管理,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为违规行为所囊括,而不需要单独表述。学界对“不服管理”与“违章操作”之间关系的论述也大多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服管理”无非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或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而实际的生产、作业中,许多情况下,“不服管理”与“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内容还是性质都是一致的。如:如擅自移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志、开关、信号,在禁火区生产时使用明火作业,又如值班时外出游玩、睡觉打盹、精神不集中等都难以单纯地评价其究竟是不服管理还是违反规章,但从企业操作的总体流程评判,凡是不遵守有关要求的行为都无疑是一种违规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刑法修正案(六)》对“不服管理”的删除仅仅是对累述文字的取消,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客观行为的表述。

二、重大责任事故既遂的立案标准

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

(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

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

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

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6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一键咨询
  •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1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81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61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83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5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71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4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80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6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06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85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38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2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犯罪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苏州180****8343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77****726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94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什么?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判刑标准细分是按照《刑法》133条的规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如果犯罪的情节特别恶劣的,应当按照三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进行一定的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是否会判得重?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判刑分下列情况: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2浏览 2024-10-14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如何确定问题解答如下, <br/>一、重大责任事故既遂违反规定的情形<br/>违反安全管理规定,是以管理制度的客观存在为前提的。一般而言这种管理规定应当包括三种情况:一是国家颁布的各类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二是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上级管理机关制定的反映安全生产客观规律并涉及工艺技术、生产操作、技术监督、劳动保护、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规程、规章、章程、条例、办法和制度及不同的单位按照各自的特点所作的有关规定;三是该类生产、作业过程中虽无明文规定但却反映了生产、科研、设计、施工中安全操作的客观规律,已为人所公认的操作习惯和惯例等。<br/>《刑法修正案<br/>(六)》删除了原“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而仅表述为“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同时将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单列。这并不意味着“不服管理”的行为已经被排除在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行为之外。相反,所谓的不服管理,本身就是一种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行为,这种行为已经为违规行为所囊括,而不需要单独表述。学界对“不服管理”与“违章操作”之间关系的论述也大多明确了两者之间的涵盖关系。我们通常所说的“不服管理”无非是指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不服从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要求或者不服从单位领导有关安全方面的工作安排。而实际的生产、作业中,许多情况下,“不服管理”与“违反规章制度”无论是内容还是性质都是一致的。如:如擅自移动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标志、开关、信号,在禁火区生产时使用明火作业,又如值班时外出游玩、睡觉打盹、精神不集中等都难以单纯地评价其究竟是不服管理还是违反规章,但从企业操作的总体流程评判,凡是不遵守有关要求的行为都无疑是一种违规的行为,从这个意义上讲,《刑法修正案<br/>(六)》对“不服管理”的删除仅仅是对累述文字的取消,并未从实质上改变客观行为的表述。<br/>二、重大责任事故既遂的立案标准<br/>在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中,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br/>(1)发生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br/>①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br/>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br/>③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br/>(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特别恶劣”:<br/>①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的;<br/>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br/>③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
354浏览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8.6w浏览2024-02-25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刑事责任应该怎么承担?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既遂刑事责任,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有关人员出具证明文件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履行审查程序,或者存在错误的情况,而造成了严重后果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来进行量刑处理。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有何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违反生产安全制度致严重后果,依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处罚根据情节定:一般三年以下徒刑或拘役;情节恶劣者,刑期可达七年以下,重点关注行为恶劣程度。
17浏览 2024-06-12
如何确定串通投标罪既遂的既遂罪量数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串通投标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本罪与非罪的界限,串通投标罪与串通投标违法行为的界限,关键在于该行为的情节严重与否,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否则不以犯罪论,对于何为情节严重,应当由最高作出司法解释。在认定情节严重与否时,应当考虑犯罪手段是否恶劣、是否屡教不改、行为的结果及社会影响等因素,作出综合判断。 本罪与贿赂罪牵连行为的认定在行为人犯串通投标罪的同时,往往可能牵连犯有贿赂罪、侵犯商业秘密罪等罪名,如投标人贿赂招标人许以特定经济利益,诱使其泄露标底,或者招标人接赂,泄露标底等商业秘密。由此可见,基于本罪特点,往往可能出现牵连犯罪的情况。对于此种牵连犯罪行为,因无法律的特别规定,应依法理,适用以一重罪处断为宜。 自然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上述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二、串通投标的行为主要有哪些? (1)招标者故意泄露标底。即招标人有意向某一特定投标人透露其标底的行为; (2)招标者私下启标泄露。即招标人在公开开标之前,私下开启投标人标书,并通告给尚未报送标书的投标人; (3)招标者故意引导促使某人中标。即招标人在要求投标人就其标书作澄清事实时,故意做引导性提问,以促成该投标人中标; (4)招标实行差别对待。即招标在审查、评选标书时,对同样的标书实行差别对待,或者对不同的投标者实施差别对待; (5)招标者故意让不合格投标者中标。即招标者允许不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者参加投标,并让其中标; (6)投标者贿赂获密。即投标者通过贿赂手段,在公开开标之前,从招标者处获取投标者报价或其他投标条件的行为; (7)投标者给招标者标外补偿。即投标人有意与招标人商定,在公开投标时压低标价,中标后再给招标人以额外补偿; (8)招标者给投标者标外偿金。即招标者与某投标者商定,在公开投标时,故意抬高标价,使标价高于通常价,而致其他投标者上当吃亏。高价定标后,招标者按约定给故意抬高标价的投标者一定的偿金。
367浏览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10w+浏览2024-02-22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处罚是:一般犯罪情节,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该罪主要是指行为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情形。
47浏览 2024-09-06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刑事责任是什么
10w+浏览2024-02-25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会判多久?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判刑如下:1、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3、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或者明知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而不排除,仍冒险组织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4、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48浏览 2024-09-27
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怎么确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确定<br/>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中指出,“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罪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司法解释形式肯定了保险诈骗存在的犯罪未遂,从而结束了对此问题争论不休的混乱局面。<br/>理论界对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几种观点:<br/>正确区分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影响着一些保险诈骗案件能否构成犯罪。对此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br/>有的认为,我国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实质上仅存在既遂形态,只存在罪之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br/>有的认为,在认定该行为时,“主要把握以下特征:……<br/>第三,行为人已实际取得了保险金,或者保险公司也支付了保险金,且达到一定的数额。因此,这种犯罪是一种既遂犯罪”。<br/>有的认为,“从犯罪构成来看,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对保险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并非法获取了保险赔偿金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保险欺诈犯罪……因此,是否取得保险金只是保险欺诈罪与非罪的界限,而不是保险欺诈行为成立与否的条件”。<br/>上述三种观点均否定保险诈骗罪的未遂问题,理论上没有依据,实践中是有害的,不利于对保险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因此,正确认定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应坚持以下原则:根据刑法规定,数额犯以已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为既遂标准,保险诈骗罪也不例外。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把财物骗到手,是诈骗未遂。
324浏览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
10w+浏览2024-06-23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怎么处罚?
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的,相关的定罪处罚为:1、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如果情节特别恶劣的,一般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来定罪。
39浏览 2024-09-17
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确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如何确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中指出,“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保险诈骗行为,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获得保险赔偿的,是诈骗罪未遂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以司法解释形式肯定了保险诈骗存在的犯罪未遂,从而结束了对此问题争论不休的混乱局面。<br/>理论界对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的几种观点:<br/>正确区分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具有重要意义,它直接影响着一些保险诈骗案件能否构成犯罪。对此问题,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br/>有的认为,我国刑法中的保险诈骗罪实质上仅存在既遂形态,只存在罪之是否成立的问题,而不存在既遂与未遂的问题。<br/>有的认为,在认定该行为时,“主要把握以下特征:<br/>第三,行为人已实际取得了保险金,或者保险公司也支付了保险金,且达到一定的数额。因此,这种犯罪是一种既遂犯罪”。<br/>有的认为,“从犯罪构成来看,行为人必须出于故意对保险公司实施了欺诈行为并非法获取了保险赔偿金给保险公司造成了实际损失的情况下才构成保险欺诈犯罪因此,是否取得保险金只是保险欺诈罪与非罪的界限,而不是保险欺诈行为成立与否的条件”。<br/>上述三种观点均否定保险诈骗罪的未遂问题,理论上没有依据,实践中是有害的,不利于对保险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因此,正确认定保险诈骗罪的既遂与未遂问题,应坚持以下原则:根据刑法规定,数额犯以已骗取较大数额的公私财物为既遂标准,保险诈骗罪也不例外。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骗取较大数额财物的故意,客观上实施了骗取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只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没有把财物骗到手,是诈骗未遂。
318浏览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有何处罚
10w+浏览2024-07-29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重大责任事故罪既遂标准怎么确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通177****4710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连云港178****265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35****1435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