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家创业或做生意的时候,肯定希望自己的品牌能有特色,能让顾客一眼就记住。在打造品牌过程中,商标就变得非常重要。有时候会出现一种情况,有人在别人注册商标之前就开始使用这个商标了,那这种在先使用的情况会不会构成侵权呢?这是很多商家心里的疑惑,毕竟谁也不想莫名其妙就惹上官司,影响自己的生意。下面就详细说说这个事儿。
一、商标在先使用的法律规定
商标法规定,商标在先使用是有一定保护的。如果在他人申请商标注册前,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那么在先使用人可以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这是基于对在先使用权益的一种保护。比如说,小张在一个小县城开了一家面馆,用“美味轩”作为面馆商标经营了好几年,周边顾客都很熟悉这个名字。后来,外地一家餐饮公司注册了“美味轩”商标,这种情况下,小张作为在先使用人,在原小县城面馆的经营范围内,还是可以使用“美味轩”这个商标的。
二、判断是否侵权的核心要点
要判断商标在先使用是否构成侵权,关键要看是否满足几个条件。一是在先使用的时间,必须是在他人商标注册申请日之前就开始使用。二是在先使用的商标要有一定影响,这个影响的判断要结合销售区域、销售量、广告宣传等因素。还是拿小张的面馆举例,他的面馆在当地顾客口中有一定口碑,每年也有不少固定客源,这就算有一定影响。如果只是偶尔用了这个商标,没有任何实际的市场影响力,那就很难被认定为在先使用受法律保护。
三、在先使用的合理范围界定
在先使用的范围是有限制的,得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原使用范围包括地域范围、商品或服务范围等。以小张的面馆为例,他只能在原来小县城的面馆继续使用“美味轩”商标,不能拿到其他城市去开分店使用这个商标。而且,使用不能超过原来经营的面馆业务范围,如果他想把“美味轩”商标用在其他餐饮品类,像开火锅店等,就可能构成侵权。
四、发生纠纷的解决途径
要是商标注册人和在先使用人之间发生纠纷,可以先协商解决。双方坐下来,根据实际情况探讨解决方案,比如给予在先使用人一定的补偿,或者约定商标的使用方式和范围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解决纠纷过程中,在先使用人要注意收集证据,像最早使用商标的凭证,比如发票、合同、广告宣传资料等,证明自己是在先使用且有一定影响。
商标在先使用是否侵权的问题解决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新状况。比如商标注册人可能对在先使用人的使用范围提出新异议,或者在先使用人想要扩大使用范围该怎么处理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可能会引发新矛盾。这时候,你可以到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正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让你在商标使用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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