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结了婚,本就意味着要相互忠诚、相互扶持,可现实中偏偏有些夫妻,会签订婚内约定,说双方可以各自自由。这“各自自由”听起来挺美的,可从法律角度看,它到底有没有效呢?一旦签了这种约定,后续要是出了问题,又该怎么处理呢?很多人对此心里都没底。我下面就来详细说说这个问题。
一、婚内约定的法律效力判断
判断婚内约定是否有效,得先看它符不符合法律规定。《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对于“各自自由”这种宽泛的约定,并不能简单直接判断其效力。如果约定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背公序良俗,那这个约定肯定是无效的。比如约定的“自由”包括可以随意重婚、实施家庭暴力等,这些行为本身就是违法违规的,约定自然不具有法律效力。
举个例子,夫妻A和B约定双方可以自由和其他人发生亲密关系,这种约定明显违背了公序良俗和夫妻之间的忠诚义务,即便签了协议,也不会受到法律保护。
二、“各自自由”含义不同效力不同
“各自自由”要根据具体含义来看。如果是关于财产、职业发展、兴趣爱好等方面的自由约定,一般只要不违反法律法规,是有效的。比如夫妻约定各自的工资收入由自己保管支配,这就是对财产自由的一种约定,只要双方自愿且意思表示真实,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是涉及到婚姻本质中的一些核心义务,像忠诚义务,这类关于“自由”的约定大概率是无效的。
还是拿上面例子来说,如果夫妻A和B约定各自的奖金收入由个人自由支配,用于个人兴趣爱好发展,这种约定就可能有效。
三、涉及人身权利的部分约定无效
婚姻关系中包含很多人身权利,比如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等。如果约定的“各自自由”涉及到免除这些人身权利和义务,一般也是无效的。比如约定一方生病另一方可以完全不管,这就违背了夫妻之间相互扶养的义务,法律不会承认这种约定。
就像夫妻C和D有一个“各自自由”的约定,说一方丧失劳动能力后另一方不用提供任何经济帮助和照顾,这种约定是无效的。
四、出现纠纷的解决途径
如果因为婚内约定“各自自由”产生纠纷,首先可以尝试双方协商,心平气和地就争议内容重新沟通,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协商的时候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比如聊天记录、书面协议等。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相关调解机构申请调解,比如当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
调解也不行的话,就只能走诉讼途径了。去法院起诉时,要准备好起诉状、身份证、婚内约定协议等材料。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判断约定是否有效,然后做出判决。
婚内约定“各自自由”之后,后续可能会因为对“自由”的理解、新出现的情况等引发更多争议。比如随着家庭经济情况变化,之前关于财产自由支配的约定可能会让一方觉得不公平;又或者一方在所谓“自由”的情况下做出了伤害家庭的行为,另一方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等。面对这些复杂又棘手的问题,律图能让你找到专业法律人士。律图上的律师都有相关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从业多年经手过各式各样案例,能为大家提供专业法律建议,合理合法地帮大家解决问题,有律图帮忙,大家不用再为这些法律问题发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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