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工谋生真不是件容易的事儿,员工和单位之间产生劳动纠纷的情况也不算少。不少打工人在遇到纠纷没办法解决时,会求助劳动部门,等他们作出处理决定后,不少人觉得如果对方不履行,该怎么办呢,能不能送到法院强制执行,又得多久才能移送呢?接下来就给大家详细说说这其中的门道。
一、处理决定移送法院的前置条件
劳动部门作出处理决定后,并不是马上就会移送法院。得先搞清楚,是只有在当事人对劳动部门的处理决定既不履行,又不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下,劳动部门才会考虑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比如小李和单位的工资纠纷,劳动部门裁定单位要补发小李的工资,在裁定下达后,单位既没给小李发钱,也没去申请复议或者起诉,这时就满足了移送法院的前提条件。
二、法定期限内当事人的权利期限
当事人如果对劳动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有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的期限通常是六个月。在这期间,劳动部门不能向法院移送处理决定。还是拿小李的例子来说,从单位收到劳动部门裁定那天起算,六十天内可以申请行政复议,六个月内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如果单位在这个时间段里发起了这些法律程序,劳动部门是不会把案子移到法院的。
三、劳动部门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
一旦当事人超过上述期限既不履行处理决定,又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劳动部门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按照规定,劳动部门应在当事人申请行政救济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就是说,过了单位申请复议或者起诉的时间后,劳动部门要在三个月以内把案子移到法院,不然可能就会出现一些不利情况。
四、申请强制执行所需材料
劳动部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得准备齐全相关材料。一般需要提供申请执行书,上面得写清楚申请执行的事项和理由;处理决定书及作出决定的事实、法律依据和证据;证明当事人已经超过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限的材料等。这些材料都得保证真实有效,不然法院可能不予受理。
劳动部门处理决定移送法院后,后续在法院执行阶段可能还会遇到各种情况,比如单位确实没钱履行决定该怎么办,法院执行的期限是多久,执行过程中双方能不能达成和解等等。要是遇到这些难题,可得好好做些工作。这时候不妨去律图咨询专业律师,律图的律师都有合法执业资质,有着丰富的劳动纠纷处理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能根据实际情况给出合理建议,帮你更好地解决问题,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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