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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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振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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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而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一、担保物权的种类包括了什么

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将特定的资产当做履行合同债务的担保。债务人未履行合同债务时,债权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程序就该资产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

1、抵押权

抵押权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不动产当做偿还债务的担保而不改变占有所产生的担保物权。当债务人期满不履行合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资产的价金优先选择受偿。他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拍卖抵押资产抵偿其债权;若有剩余应退回抵押人,若有不足仍可向债务人继续追偿。但对不能申请强制执行的资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

质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动产或一定的财产权利转交给债权人当做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期满债务或发生当事人承诺的事由时,债权人可就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优先选择受偿的权利。在这当中,以动产出质的为动产质权,以财产权利出质的为权利质权。

3、留置权

留置权是债权人对已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在未偿还前加以留置当做担保的权利。

二、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什么

(一)主债权。主债权指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因债的法律关系所发生的原本债权,例如金钱债权、交付货物的债权或者提供劳务的债权。主债权是相对于利息和其他附随债权而言,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而产生的附随债权。

(二)利息。利息指实现担保物权时主债权所应产生的一切收益。一般来说,金钱债权都有利息,因此其当然也在担保范围内。利息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确定,也可以由当事人自己约定,但当事人不能违反法律规定约定过高的利息,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无效。

(三)违约金。违约金指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一方当事人违约的,应向另一方支付的金钱。在担保行为中,只有因债务人的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履行债务时,违约金才可以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此外,当事人约定了违约金,一方违约时,应当按照该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时,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所以在计算担保范围时,违约金应当以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最终确定的数额为准。

(四)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指一方当事人因违反合同或者因其他行为给债权人造成的财产、人身损失而给付的赔偿额。损害赔偿金的范围可以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双方约定,在法律没有特别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情况下,应按照完全赔偿原则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五)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指债权人在占有担保财产期间因履行善良保管义务而支付的各种费用。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第四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在担保期间,质权人和留置权人有妥善保管担保财产的义务。但这并不意味着保管的费用由质权人或者留置权负担,相反,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担保财产交由债权人占有的目的是为了向债权人担保自己履行债务,保管费用应当由债务人或者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否则不利于担保活动的进行,也不利于确保债权的实现。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只有在质押和留置中,“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才被纳入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在抵押中,抵押财产由抵押人自己保管,所以保管抵押财产的费用已由抵押人自己承担,自然也就不应纳入担保范围。

(六)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指担保物权人在实现担保物权过程中所花费的各种实际费用,如对担保财产的评估费用、拍卖或者变卖担保财产的费用、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变卖或者拍卖的费用等。担保物权人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实现担保物权,所花的费用也应当合理,对不合理的费用不应当纳入担保的范围。

留置性担保物权是以留置标的物,迫使债务人清偿债务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留置权和质权;留置权性担保物权,因权利人需要占有标的物,导致债务人不能使用、收益标的物,所以企业融资一般不采取这种方式。优先清偿性担保物权是支配标的物的交换价值,以确保优先清偿为其主要效力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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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担保贷款包括哪些种类<br/>按担保方式不同分为:保证、抵押、质押、(定金留置很少使用)<br/>(一)保证贷款<br/>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保证方式,以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时,按约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br/>(二)抵押贷款<br/>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发放的贷款。<br/>(三)质押贷款<br/>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的抵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动产或权利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br/>(四)按贷款期限分为<br/>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具体划分方法同信用放款相应条款。<br/>(一)保证贷款<br/>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以下简称《担保法》)的规定,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但是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经批准为使用0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有法人书面授权的,可以在授权范围内提供保证。<br/>1、《担保法》同时还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合同应当包括<br/>(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br/>(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br/>(3)保证的方式<br/>(4)保证担保的范围<br/>(5)保证的期间<br/>(6)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br/>为顺利取得银行贷款,企业应该选择那些实力雄厚、信誉好的法人或公民作为贷款保证人。若银行等金融机构能作为企业的保证人,则效果更为理想,借款企业取得银行贷款更为容易。<br/>(二)抵押贷款<br/>当无法获得银行信用贷款,或者银行所提供的信用贷款难以满足需要时,中小企业可以向银行提供抵押物以获得贷款。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当中小企业向银行提供了抵押物后,银行向其贷款的风险大大降低,因此银行往往愿意向该企业提供贷款。<br/>1、《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br/>(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br/>(2)抵押人所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br/>(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br/>(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br/>(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br/>(6)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br/>2、《担保法》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br/>(1)土地所有权<br/>(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br/>(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br/>(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br/>(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br/>(6)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br/>3、抵押人和抵押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br/>(1)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br/>(2)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br/>(3)抵押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br/>(4)抵押担保的范围<br/>(5)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br/>质押贷款<br/>质押贷款也是中小企业获得银行贷款的重要形式,是企业在不具备信用贷款优势条件下的重要补充。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财产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或财产权利)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动产(或财产权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移交的动产或财产权利成为“质物”。当能够向银行提供质物时,中小企业则很容易从银行获取贷款。<br/>1、《担保法》规定,下列动产或权利可以成为质押贷款的质物<br/>(1)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br/>(2)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br/>(3)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br/>(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权利。<br/>抵保贷款<br/>是指贷款人在借款人尚未取得所购房屋产权的基础上,要求借款人提供具有代为清偿能力的第三方连带责任保证人作为贷款担保而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一般要求所购房屋的开发商为担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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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益物权包括哪几种类型?
用益物权的类型有五种。第一种是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包括海域的使用权,探矿的权利等,第二种是地役权,第三种是宅基地的使用权,第四种是建设用地的使用权,最后一种是土地承包的经营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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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债务承担的种类包括哪些
债务承担分为两类:1)免责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原债务人免责,新债务人负责;2)并存债务承担,债务人和第三方共同承债,无需债权人同意,原债务人继续受债。从债务通常随主债务转移。原债务人的抗辩权也转移给新债务人。
26浏览 2024-06-14
物权请求权的种类包括什么?
物权请求权的种类包括: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以及恢复原状请求权。所有权人有权在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时依法要求该占有人或转得人返还原物,并且所有权人是可以要求他人停止对自己的物权的障碍或侵害并且使物权恢复圆满状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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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债务承担的种类包括什么
债务承担主要分为并存的债务承担和免责的债务承担。并存的债务承担中,旧债务人仍在债的关系中,第三方介入共同分担债务,原债务人不脱责。免责的债务承担是旧债务人将全部或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方,旧债务人退出债的关系。
16浏览 2024-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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