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城镇土地使用税谁缴纳?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以土地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义务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以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以实际使用土地面积和占总面积的比例,分别计缴征税。
5、对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及外籍人员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土地使用税的具体规定
1、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包括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对建立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以外的工矿企业则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2、计税依据: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尚未核发出土地使用证书的,应由纳税人申报土地面积,据以纳税,待核发土地使用证以后再作调整。
注意:税务机关不能核定纳税人实际使用的土地面积。
3、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适用地区幅度差别定额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即采用有幅度的差别税额。按大、中、小城市和县城、建制镇、工矿区分别规定每平方米城镇土地使用税年应纳税额。
三、土地使用税申报的注意点
1、在我国,城市土地的所有人基本上都是国家,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实际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人纳税,如果拥有使用权的人不在土地所在地,则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2、按年计算,分期交纳;
3、土地使用税一般以土地使用证书上的面积为准;
4、纳税单位无偿使用的,要交税,免税单位使用的,免税。
应该说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还是很好确定的,目前为止,我国政府部门对一些国外企业和外籍人员是不征收土地使用税的,这样的政策也是为了国家能够更好的对外招商引资。需要交土地使用税的,及时到当地税务机关了解税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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