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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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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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是根据《民事诉讼法》当中的规定,与本案的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近亲属有利害关系的情况之下,应当采取回避的措施,当然了,一切有可能影响到案件公平审理的,都是可以申请回避的。
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一、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关于回避的法律规定是法律指出有以下几种人需要回避: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二、回避具体法律规定内容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关于回避的规定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现在大多数的人对回避的制度可能并不是特别了解。回避制度主要是存在于诉讼活动当中的,比如说民事诉讼活动当中,如果与本案当事人有利害关系,那么可以通过书面的方式申请这些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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