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负责?

最新修订 | 2024-08-03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业主负责,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建设单位在收到相关的验收报告之后,应当组织设计和工程经理等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且完成备案。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负责?

一、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负责?

施工合同备案办理人是业主方,具体理由如下: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收到建设工程竣工报告后,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第四十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发现建设单位在竣工验收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的,责令停止使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

2、根据以上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由建设单位组织,但是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应当做好各自的工作,参加竣工验收。而通过验收后,现实中也是由建设单位向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由于现在很多建设单位都兼具业主身份,经常也被称为“业主”,也可以理解为由业主向建设工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备案。

二、施工合同备案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原件;

2、合同正式文本一式4份原件;

3、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签订合同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4、承包人为外地企业的,应提交承包人资质证书以及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证书复印件(核原件);

5、招标工程,应提交招标文件和“建设工程招标(发包)程序完成证明书”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核原件);

6、非招标工程,应提交经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注册执业专用章及编制单位公章的工程预算书原件,同时需提交该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复印件。政府投资工程(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的工程、应急建设工程和抢险救灾的建设工程)还需提供审计专业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可能涉及不到建设工程承包方面的问题,但是对于专业的人员来说,经常会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签订合同完毕之后,业主方是需要负责完成备案的手续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4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20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负责?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87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6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75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52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04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7****711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18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23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4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06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85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1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613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2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施工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泰州178****1270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88****78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52****2692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去?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业主方去。因为根据我们国家《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当中明确的规定,建设单位在收到建设工程施工竣工的验收报告之后,就需向组织设计并且有关单位来进行验收,然后还需要备案。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依法应由谁负责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依法应由招标人负责。招标人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负责组织、实施招标活动,保证招标活动的公正、公平、公开。招标人应当负责招标文件的编制、发布和解释,组织投标人查看工程现场,接受投标文件,组织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并公布评标结果等事项。
14浏览 2024-10-13
应该由谁备案施工合同?
施工合同备案是由建设单位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具体说来,建设单位在订立施工的书面合同一个星期内,就得向有关的主管部门主动备案,同时还有注意,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的有关部门要进行全面监督。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施工合同备案应该由谁去办理?
施工合同备案应该由建设单位去办理,且并非是合同签署后就需要办理备案手续,而是需要在工程竣工之后办理。办理的时候,需要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等的相关材料。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施工合同应该由谁去备案
现如今施工合同是不需要备案的,过去我国法律制度规定,施工合同备案应该由中标方办理,可是新法律制度中没有施工合同备案登记的相关法条。另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的最新规定,施工许可证可以跟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合并办理。
10w+浏览
建设工程纠纷
交通事故后施救费由谁负责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具体需要看单方事故,还是多方事故。单方事故肯定由车辆驾驶人承担。 2、多方交通事故,施救费应由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赔偿,超出保险限额由被告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道路交通事故中,为施救出险车辆所支出的合理、必要的施救费,均应由保险公司赔偿,且对施救费的赔偿并不考虑施救措施是否成功,出险车辆经被保险人进行施救,即使花了费用但未奏效,保险公司对施救费用也应负责。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抢救费用的支付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对于事故车辆身份明确,而且参加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的,明确由该机动车投保的保险公司预先支付抢救的费用。由于受保险性质的限制,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不超过被保险人投保的责任限额。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2、事故车辆尚未投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投保的责任险过期而未续保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3、肇事车辆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费用。 交通事故全责方承担交通费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等相关法律及最高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伤残的经伤残鉴定后根据残级确定赔偿伤残赔偿金额,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 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需要前往医疗机构治疗,并且有可能在治疗过程中转院治疗由此产生的交通费用支出,对于受害人来说是一笔财产损失,这一损失与加害人的加害人的行为存在相当因果关系,按照侵权法的理论,赔偿义务人对此应承担义务责任。 在交通事故中因对方失误造成的事故,这时受害方应保持冷静应该向有关法律事务所咨询该事故所涉及的交通费。 交通事故一方全责的,伤者赔偿数额应该由侵权人承担,如果侵权车辆投保保险,可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保险限额饿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320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施工合同备案应由谁负责?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77****8307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7290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4****2768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