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不生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借款人书写的借条过了诉讼时效,存在违法的情况,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书写的借条,违背当事人真实的意愿书写的借条,受胁迫或受欺诈的情况下书写的借条,不具备法律效力。
借条不生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一、借条不生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1、过了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如果债务人提起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确实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等事由的,法院会依法驳回债主诉讼请求。而一般诉讼时效为两年。

2、没有资金支付凭证要当心

债务诉讼中,有时除了提供借条外,还需要债主提供借贷关系构成的实质性证据,如银行转账小票,收条/收据、网络支付工具的转账记录等。然而,有些债主通过现金形式给付,又没写收据,到了打官司的时候可能造成举证不能,最终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3、其他违法的借条。

二、借条没按手印能起诉吗?

借条没按手印能起诉,借条不以按手印为生效条件。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借条的效力是发生在有效的借条上的,只有确定双方成立借条时有完全的民事能力,而且也没有违背双方的意愿,那么此借条就可以保障到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这样才能算是有效的。

三、欠条和借条的差别有什么?

1、借条和欠条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借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是借贷关系,欠条对应的法律关系比较多,不仅仅是借贷关系,还有拖欠关系。如欠货款、分红、投资款等。

2、借条背后一般存在着资金的流动,但欠条则没有。

3、借条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一般没有利息,只有债务拖欠情况,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一个时间点。

违法法律规定所写的借条无效,写借条的时候没有按手印,只有亲笔签字也是可以起诉的,借条的生效条件并不是是否有手印,而是是否存在借条所需要的必备条款,是否能够表达当事人真实的意愿,借条只是一种书面凭证,可以证明借贷关系。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5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借条不生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17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7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3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604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71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457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854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55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1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1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78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5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3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63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债务债权·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盐城181****33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52****8791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4****6224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合同生效的时间包括哪些情况?
根据合同生效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合同可分为诺成性合同和实践性合同。其次是约定生效条件的合同,也就是自合同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最后是效力待定的合同,是需要经相关人员追认之后,合同生效。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借款合同未生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借款合同成立但未生效的情形主要包括:合同附有期限或条件,期限未至或条件未满足;合同需经过审批、登记等程序但未依法履行相关手续。在这些情况下,合同虽然成立,但未正式生效。
48浏览 2024-06-12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包括哪些情况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有哪些情况<br/>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时银行一般都会要求企业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合同,一般来说,这样的担保合同都是有效的,但也有企业借款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以下是具体介绍:<br/>(一)公司董事、经理私自所为的担保无效。《担保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公司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是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br/>(二)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造成的担保合同无效。《保证规定》指出,主合同债权人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或者恶意串通,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合同无效,保证人不承担责任。<br/>(三)以禁止流通物提供担保的合同无效。《担保法解》规定,以法律、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或者不可转让的财产设定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br/>(四)未经批准及无权设立的对外担保无效。在对外担保问题上我国法律和法规有严格的限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担保合同无效:<br/>1.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对外担保的;<br/>2.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或者登记,为境外机构向境内债权人提供担保的;<br/>3.为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外商投资企业中的外文投资部分的对外债务提供担保的;<br/>4.主合同变更或者债权人将对外担保项下的权利转让,未经担保人同意和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担保人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95浏览
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哪些?
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明明知道对方将所借的钱再用于非法的活动,或者是违背真实的意思所签订的借条,除了上述两种情况之外,因为感情所产生的一些借条,有些情况之下也是属于无效的。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非婚生子女包括什么情况
非婚生子女包括:父母双方没有结婚生育的子女;亲生父母一方已经结婚,婚外和他人生育的子女;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非婚生子女同样享有受父母抚养教育的权利、受生父母保护的权利、姓名权、继承权等。
19浏览 2024-10-09
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哪些?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生病保险不赔的情况包括哪些
生病保险不予理赔的情况需与保险公司协商,如理由不合法规,可向保监局投诉。沟通无果可考虑仲裁,仲裁机构将依据事实公正裁决。必要时,被保险人可依法起诉保险公司,由法院依法解决争议并作出裁定。
10浏览 2024-06-07
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br/>承诺在以下条件下会生效:<br/>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br/>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br/>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br/>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br/>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br/>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br/>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br/>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br/>1、承诺撤回<br/>《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因承诺的撤回而损害要约人的利益,因此,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r/>2、承诺超期<br/>承诺的超期,也即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迟到的承诺,要约人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必须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为如果不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也许会认为承诺并未生效或者视为自己发出了新要约而希望得到要约人的承诺。<br/>3、承诺延误<br/>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65浏览
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人生保险不赔偿的情况包括哪些
若遇以下情形,人身伤害保险公司将拒赔:1.费用虽合理但不在合同范围内,如伤残鉴定费、诉讼费,由事故责任方承担;2.费用超出合同约定的最高限额,保险公司拒赔,由事故责任方承担;3.不符合情理或法律规定的费用,由被保险人承担。
49浏览 2024-05-25
承诺失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br/>承诺在以下条件下会生效:<br/>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br/>要约和承诺是一种相对人的行为。因此,承诺必须由被要约人作出。被要约人以外的任何第三者即使知道要约的内容并对此作出同意的意思表示,也不能认为是承诺。被要约人,通常指的是受要约人本人,但也包括其授权的代理人。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其承诺都具有同等效力。<br/>2、承诺必须是在有效时间内作出。<br/>所谓有效时间,是指要约定有答复期限的,规定的期限内即为有效时间;要约并无答复期限的,通常认为合理的时间(如信件、电报往来及受要约人考虑问题所需要的时间),即为有效时间。<br/>3、承诺必须与要约的内容完全一致。<br/>即承诺必须是无条件地接受要约的所有条件。据此,凡是第三者对要约人所作的“承诺”;凡是超过规定时间的承诺,(有的也叫“迟到的承诺”);凡是内容与要约不相一致的承诺,都不是有效的承诺,而是一项新的要约或反要约,必须经原要约人承诺后才能成立合同。<br/>承诺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也可以口头方式进行。通常,它须与要约方式相应,即要约以什么方式进行,其承诺也应以什么方式进行。对于口头要约的承诺,除要约有期限外,沉默不能作为承诺的方式,承诺的效力表现为要约人收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时,合同即为成立。口头承诺,要约人了解时即发生效力。非口头承诺生效的时间应以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为准。<br/>承诺失效的情况有哪些<br/>1、承诺撤回<br/>《合同法》第27条规定:承诺可以撤回。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承诺的撤回,是指承诺人主观上欲阻止或者消灭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因承诺的撤回而损害要约人的利益,因此,承诺的撤回是有条件的,即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生效之前或者与承诺通知同时到达要约人。<br/>2、承诺超期<br/>承诺的超期,也即承诺的迟到,是指受要约人主观上超过承诺期而发出的承诺。迟到的承诺,要约人可以承认其效力,但必须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为如果不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受要约人也许会认为承诺并未生效或者视为自己发出了新要约而希望得到要约人的承诺。<br/>3、承诺延误<br/>是指承诺人发出承诺后,被外界原因而延误到达。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按照通常情形能够及时到达要约人,但因其他原因承诺到达要约人时超过承诺期限的,除要约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因承诺超过期限不接受该承诺的以外,该承诺有效。
400浏览
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什么?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无效借条的几种情况包括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时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况包括哪些
夫妻离婚后,有关子女抚养权纠纷,处理办法如下:第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第二,两周岁至八周岁之间的孩子看双方的条件,谁的条件更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就由谁抚养。第三,八周岁以上的孩子要考虑孩子本人的意见,本人同意跟随母亲。
45浏览 2025-02-07
无效婚姻的情况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无效婚姻的情况,《婚姻法》第10条规定了以下四种情形:<br/>1、重婚的。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以及明知他人有配偶,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行为。所谓有配偶者,是指处于有效婚姻关系状态下的人,包括登记结婚、未被依法宣告无效或撤销的婚姻当事人。重婚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是法律上的重婚,即行为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行为;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者虽未与他人登记结婚,但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br/>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我国《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包括两类:一类是直系血亲,包括所有直系血亲,没有世代的限制;另一类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我国《婚姻法》没有明确规定法律拟制血亲之间能否结婚,但明确规定,养父母与养子女、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的有关规定。由此可以推断,《婚姻法》禁止直系血亲结婚的规定,也应适用拟制直系血亲,而且从伦理道德和法律精神来看,无论该拟制血亲关系是否解除,都应该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至于拟制旁系血亲,只要没有三代以内旁系自然血亲,不在禁止通婚之列。<br/>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法》对“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没有明确列举,而是采用概括性的规定。通过我国《母婴保健法》可以得知,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般包括以下几种类型:一是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者,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二是指定传染病,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性病、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三是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及其他重型精神病。<br/>4、未到法定婚龄的。根据《婚姻法》第6条规定,结婚时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483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债务债权 > 借条不生效的情况包括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镇江156****6345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4****670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6****7654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