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效力区别是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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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效力区别是哪些?的问题带来帮助。
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效力区别是哪些?

一、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效力区别是哪些?

公证遗嘱效力并不优于其他遗嘱,遗嘱的五种形式效力并不存在高低之说,如果同时存在公证遗嘱与其它的遗嘱,应当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但如果存在遗赠扶养协议的,以协议为准。

公证遗嘱并不优于其它遗嘱,一般以最后订立的遗嘱为准。所谓公证遗嘱,是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因此,遗嘱经过公证以后能保证其真实合法,同时又可避免遗嘱人的家属继承人之间发生纠纷。办理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遗嘱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受理。办理遗嘱公证,申请人应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

二、公证遗嘱的内容是哪些?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三)对财产和其他事务的具体处理意见;

(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五)遗嘱制作的日期以及遗嘱人的签名。

遗嘱中一般不得包括与处分财产及处理死亡后事宜无关的其他内容。

对于公证遗嘱的是由公证部门对遗嘱的相关合法性进行审查后,认定其效力的情况,当事人可以提交相关材料,并应当严格基于遗嘱的有效要件来进行办理,如果遗嘱本身就存在不合法的条件,那么是无法进行合法的公证处理的。

在我国的继承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如果是被继承人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但是,法律上没有规定遗嘱必须要办理公证,但是,办理公证的话,对于遗嘱当中的合法继承人来说也是多了一份法律保障。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公证遗嘱和其他遗嘱的效力区别是哪些?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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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爷爷去世后留有一大笔遗产,现在因为继承问题,家里人出现了矛盾,请问遗赠扶养协议遗赠遗嘱具体效力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br/>1、遗赠扶养协议的的法律效力是如何体现的?<br/>  <br/>(1)遗赠扶养协议一经订立,即开始生效,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一方不得擅自变更解除。<br/>  <br/>(2)对遗赠扶养协议中所定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严格认真履行。<br/>  <br/>①扶养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的,构成违约,遗赠人可以请求解除协议。<br/>  <br/>②对不尽扶养义务或者以非法手段谋夺遗赠人财产的扶养人,即使遗赠人生前未提出解除协议,经遗赠人的亲属或有关单位的请求,人民法院亦可以剥夺其受遗赠权,或根据情节限制其受遗赠份额。<br/>  <br/>③对于协议中指定给扶养人的财产,遗赠人在生前有占有、管理、使用、收益的权利,但不得擅自处分。<br/>  <br/>④因其擅自处分行为致使扶养人无法实现受遗赠权的,扶养人有权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免除扶养义务,并可要求遗赠人补偿其已经付出的抚养费用。<br/>  <br/>(3)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优先于遗嘱继承和遗赠。<br/>  若遗嘱内容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则归于失效或在遗赠扶养协议执行完毕后执行。<br/>  <br/>(4)遗赠抚养协议对继承人、法定扶养人权利义务的影响:<br/>  <br/>①遗赠人与其法定扶养人之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不能因遗赠扶养协议而免除<br/>  <br/>②遗赠扶养协议并不是收养,扶养人对遗赠人承担抚养责任后,扶养人与其自身的法定扶养人之间的扶养权利义务仍然存在,并依法履行<br/>  <br/>③扶养人依协议而享有受遗赠权,并不影响扶养人在自身亲属体系中的地位和继承权利;同理,对于遗赠扶养协议中未作处分的遗产,遗赠人的继承人仍有权继承。<br/>  <br/>2、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高于遗嘱的效力吗?<br/>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因此,我们可以得知,当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出现冲突的时候,以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执行遗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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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w+浏览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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