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拆行政胜诉后怎样索赔
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
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法律依据: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非法强拆后的补偿和赔偿是什么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定是否赔偿,对于不赔偿决定,受害人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三、强拆之后如何补偿
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行使行政职权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职权的行政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权力时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四、城市房屋拆迁有哪些补偿项目
按规定,我国的房屋拆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下面几项: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补助、奖励。
所以,在跟拆迁人签订补偿协议的时候,如果是对方给补偿方案的,那么就要围绕这几个项目核对下具体数额,要是不对的就要及时跟对方说下。不过,要是现在已经确定好补偿协议的话,那么发现有漏补偿的东西的话,也可以及时找对方说下。
要是之间协商不下来的,造成实际损失的,建议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护权益:
1、只是说好补偿方案,还没签定协议,那这种情况就稍好的。现在就不要签订任何拆迁安置协议,避免因为签了会造成违约而遭受损失。
因为一旦在协议上签字,在反悔的话,就是违约,即使合同不利于,那在维权的时候还得找这方面的证据。所以,只要之间还没签协议的,就尽量别签。
2、要是签好了协议,对拆迁补偿不满意的,可以提起行政裁决或行政复议,要求重新制定拆迁补偿方案。
3、若是去申请行政复议依然没有解决纠纷,那可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赔偿纠纷。
强拆行政胜诉后可以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要求。以上就是关于强拆行政胜诉后怎样索赔的相关介绍。本文内容如果没有完整解答您的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提交咨询,律师会为您提供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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