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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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涉外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涉外仲裁机构的受案范围是什么?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双方均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的契约或非契约性的经济贸易等争议;

(2)一方为外国人(包括港澳台当事人),另一方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论;

(3)双方均为中国人的上述争议,但仅限于两种情况:一是主体一方或双方是外商投资企业;二是客体是涉及国外资金、技术、服务的项目;

(4)股票的发行和交易争议。

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

(1)关于船舶救助以及共同海损所产生的争议;

(2)关于船舶碰撞或者船舶损坏海上、海道水域、港口建筑物和设施以及海底、水下设施发生的争议;

(3)关于海/水上船舶经营、作业、租用、抵押、拖带、打捞、买卖、修理、建造、拆卸业务以及根据运输合同提单或者其他文件办理的海/水上运输业务和海/水上保险所发生的争议;

(4)关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及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争议;

(5)关于货运代理合同、船舶物料供应合同,海外船员劳务合同、渔业生产及捕捞合同所引起的争论;

(6)双方当事人协议仲裁的其他海事争议。

涉外仲裁还有涉外的因素,这也是与国内仲裁的主要区别之一,其涉外性决定了,比国内仲裁更加的灵活,但是相应也受到国际公约惯例以及协议的规范,如果想要申请一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话,是必须要满足一定的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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