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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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什么问题带来帮助。
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什么

一、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什么

借条和欠条是两种不同的书面证据,主要的区别:借条的形成原因一般都是借款,借条持有人持借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无需证明借款的事实,法院一般都会依据借条认定借款的事实;

欠条的形成原因多种多样,可以是借款、买卖、租赁、损害赔偿等,欠条持有人持欠条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时,需证明欠条是由什么原因形成。

约定了还款期限的借条和欠条,诉讼时效起算点是一样的,都是从还款期限届满时开始起算的;但是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债权人要求还钱时起算,欠条的诉讼时效是从出具欠条时起算。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借款人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二、借条中今借与今借到有什么区别

今借的贷款只表明借款人与贷款人达成了贷款协议,并不能反映贷款人已经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因此,在没有其他证据的情况下,贷款人以此类借据向法院起诉,要求借款人偿还贷款。如果借款人抗辩贷款人是否交付贷款,法院可能不支持贷款人的请求。

今借到表明双方之间存在贷款合同关系,也表明贷款人已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一般可作为贷款人履行贷款义务的证据。但并非所有持有今借借据的贷款人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如果法院对贷款行为有合理的怀疑,如大额贷款,则需要审查贷款人与借款人查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关系,贷款人是否具有相应的贷款能力、贷款方式、付款方式等。在民间借贷案件中,有的当事人持有的借据表明今借,有的当事人持有的借据表明今借。两者虽然一字之差,但法律效力不同。中国法律对私人贷款合同的效力是以贷款人实际将贷款交付给借款人为有效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借条与欠条效力的区别有什么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阅读完上文内容如果还没有解答您的问题,您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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