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品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归责?
1、在运输过程之中货品意外毁损灭失,一般由承运人成本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八百三十二条
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2、确定货物赔偿额
货物的毁损、灭失的赔偿额,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交付或者应当交付时货物到达地的市场价格计算。法律、行政法规对赔偿额的计算方法和赔偿限额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两个以上承运人以同一运输方式联运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应当对全程运输承担责任;损失发生在某一运输区段的,与托运人订立合同的承运人和该区段的承运人承担连带责任。
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不可抗力灭失,未收取运费的,承运人不得请求支付运费;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归责原则都有哪些?
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
1、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行为人的过错为依据,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所谓民法上的过错,就是违法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及其后果的一种心理状态,它分为故意和过失两种。故意和过失的区分,在刑法上对于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但在民法中,确立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一般不因行为人的故意或过失而不同,不管是故意伤害还是过失致人伤害,其承担的民事责任除了刑事附带的民事赔偿案中无精神损害赔偿外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2、无过错责任原则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由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其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是在侵权领域产生的,但随着契约、贸易关系的增多和发展,适用最广泛的还是在合同违约责任的领域。
三、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有什么区别?
过错责任和无过错责任的区别包括判断条件不同、责任的性质不同、承担责任的前提不同等。
1、判断条件不同
过错责任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无过错责任的行为是法定的,它不必具有违法性特征;
2、前提不同
过错责任以存在过错为承担责任的前提,比如说故意伤害,无过错责任不以过错为前提,比如说产品质量责任;
3、判断条件不同
无过错责任行为人不必过错,过错责任有过错。
对于承运人来说,需要妥善保管运输过程之中的货物,这是由于若是货物毁损、灭失了,承运人有可能需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货品意外毁损灭失如何归责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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