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多久后失去起诉权利?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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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欠债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过了三年就会失去胜诉的机率;但如果在此期间有中断或者是中止诉讼时效的情形,那么对诉讼时效就会重新计算,但如果自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那么将不再受法律保护。遇到欠债多久后失去起诉权利不清楚的,可以参考一下本文的内容。
欠债多久后失去起诉权利?

一、欠债多久后失去起诉权利

欠款属于一般诉讼时效,因此适用三年的诉讼时效、

首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其次,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再次,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二、欠钱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是什么

(一)当事人起诉

首先应提交起诉书,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当事人是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起诉书正文应写明请求事项和起诉事实、理由,尾部须署名或盖公章。

(二)根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原告向法院起诉应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体资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结婚证证据的原件和复印件企业单位作为原告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商业登记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

2、证明原告诉讼主张的证据。

如合同、协议、债权文书(借条欠条等)、收发货凭证、往来信函等。

(三)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书证,应填写一式两份证据清单,详细列明提交证据的名称、页数。证据经法院承办人核对后,由承办人在证据清单上签字盖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备案。

(四)立案庭在当事人履行必须的手续和交齐有关证据材料之后,在七天内,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办理立案手续;对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当事人应在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七天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如确有困难,可在预交期内向本院提出减、缓、免交的书面申请,逾期不交或者书面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而仍不预交的,本院将裁定按自动撤诉处理。

(六)立案手续后,案件由法院排期开庭,当事人应服从法院的各项工作安排,并于结案后到财务室结算诉讼费用,多退少补。

三、借钱不还起诉需要什么证据

债务人借钱不还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需要的证据如下:

(一)、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二)、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三)、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四)、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 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欠债多久后失去起诉权利在上文中已给予了明确的回答,一般欠债不还不会失去起诉权利,但超过三年再起诉是会失去胜诉的权利,如果超过二十年再向法院起诉,那么就不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在债务人到期不归还时一定要及时的起诉,避免让自己的利益受损。希望通过上文中的法律知识能为您提供帮助,如果还需要了解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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