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屋拆迁户口如何办?

最新修订 | 2024-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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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国房屋拆迁户口是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来进行申报的,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应当在三天的时间之内,由本人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的登记。我国房屋拆迁户口如何办,这个问题可以参考本文内容。
我国房屋拆迁户口如何办?

一、我国房屋拆迁户口如何办?

1、我国房屋拆迁户口是需要到户口登记机关来进行申报的,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的分配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2、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准予办理常住户口迁入手续:

(1)居住在拆迁范围内,有常住户口的妇女所生的婴儿;

(2)按规定分配的高等院校、中等院校的毕业生和批准退学、休学以及取消毕业分配资格的学生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3)未安置住房的军队转业干部,复员退伍军人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4)公派和因私出国(境)人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5)远洋海员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6)经市人事劳动部门批准从市外调回本市或从郊县调入市区的干部、职工及其随迁家属、需在拆迁范围内直系亲属处落户的;

(7)干部、职工因离休、退休退职从市外迁回拆迁范围家中的;

(8)归国华侨、港澳台胞迁回拆迁范围直系亲属处定居的;

二、拆迁房屋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要对政府因公共利益国有土地上房屋进行征收的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实质性审查。根据行政诉讼法,法院对政府部门提起强制执行的决定主要审查主体是否适格、程序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等方面。只要满足合法性,法院一般不会以合理性不足为理由驳回政府的强制执行申请。但在房屋征用问题上由于有着特殊的复杂性,要求法院必须政府的征收决定进行合法性、合理性的双重实质性审查,不经这样的实质性审查,绝不能进入执行程序

要对拆迁风险进行深入的评估,防止将问题简单化。

三、拆迁房需要做风险评估吗?

风险评估是进行一项工作前的必要准备工作。一个理智的投资家在进行投资前必须进行投资风险评估;一个军事家在做出一项战役决策前也要进行风险评估。凡是从事有一定风险行业的人员都不愿意干赔本买卖,这就需要其对所从事的事业进行风险管理,提高自己成功的机率。

在执行过程中,要加强协调工作,突出矛盾的柔性解决,提高突发事件的解决能力。

我国房屋拆迁户口如何办,这个问题在上述文章当中已经给出了明确的解答,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房屋拆迁的情况之下,如果要将户口迁出的话是可以的。如果您对于这方面还有疑问想要了解的话,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专业律师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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