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一、继承的房子未过户抵押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的不能抵押,未过户说明该房子产权还不属于抵押人,对于产权不明晰的房产不可以进行抵押,其属于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法律禁止抵押的财产还包括依法被查封,扣押和监禁的财产等。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二、农村的房子能抵押贷款

抵押贷款可以用农村的房子。基地不能作抵押,合法自建的房子可以。我国法律规定,耕地、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抵押。抵押贷款,又称“抵押放款”。是指某些国家银行采用的一种贷款方式。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抵押出去的房子能卖吗?

抵押的房屋可以卖。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

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对于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7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2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一键咨询
  • 141****748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48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820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58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78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73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7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78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64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8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18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6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061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5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遗产继承·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可以抵押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继承的房子未过户可以抵押吗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公证但未过户房产能抵押吗
公证但未过户房产不能抵押。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房屋转让公证后,未办理登记的,因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能抵押。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8浏览 2024-09-01
抵押的房产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br/>原告甘某、邬某是阿甘的父母亲,被告黄某是阿甘的妻子,被告甘某某、小盈是阿甘的子女。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阿甘生前与妻子黄某建有楼房一栋,当事人自行估价40万元,登记为阿甘、黄某的共同共有,有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17号房产证为凭。2007年4月11日,阿甘、黄某向<br/>第三人柳城县某信用社贷款二十万元,把楼房抵押给了第三人,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及本院调查笔录为凭。两原告以继承遗产为由要求分割楼房未果,遂诉至。<br/>[判决]<br/>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目的是析产阿甘的遗产,其本质是当事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处分权利。原告在诉讼中先以折价分割方式要求三被告支付楼房80000元,后又变更请求为确认继承楼房(遗产)的份额。尽管这两种诉讼请求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最终均涉及抵押物的处分权。原告诉及的楼房尽管是阿甘的遗产,但己于2007年4月11日已抵押给了第三人,也是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本案当事人明知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包括转让、继承析产等,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的同意后,才能处分抵押物,但本案第三人没有同意。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综上所述,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的前提下,不能处分。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br/>第一百九十一条<br/>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br/>驳回原告甘某、邬某的诉讼请求。<br/>[评析]<br/>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对象是继承析产楼房,还是继承析产40万元?或者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这是其一;其二是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能不能处分?怎么处分?<br/>关于主要争议对象。原告先提出是继承析产40万元,后又提出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根据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和阿甘遗留有一栋砖混结构楼房的民事事实分柝,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对象应当是继承析产楼房,即双方当事人有权阿甘的遗产----楼房进行继承析产,为给付之诉。那么原告的主张是否合法可否现实呢?原告先提出的继承析产40万元主张,是自行对楼房折算成40万元得出的,是对析产方式(实物分割式、折价分割式)的选择而已,其实还是给付之诉。虽是给付之诉,但不是直接的,而间接的给付(先折价后给付)。这种折价后析产方式的选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以其他继承人均同意且有经济能力为前提,但本案被告方不同意,因此原告的这种主张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后来原告提出的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呢?这种主张不是给付之诉而是确认之诉,它既不符合给付之诉的案情又同样带有前提条件的。先分析,原告所谓继承权的内函是什么即继承什么必清楚。按原告的表意应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其他事项。确认之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楼房共有权。如果真的确认原告拥有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的,从法理上讲,原告将成为楼房的按份(五分之一份额)共有权人,可依法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一旦原告成为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他们就享有财产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可对抗他人。这样做,在楼房产权无他项权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如有他项权呢?那就要再分析其他条件是否同时具备了。本案的楼房是抵押物,有他项权,涉及处分楼房所有权的,要经抵押权人同意,但本案抵押权人不同意。因此,原告所谓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请求的内函是确认楼房五分之一共有权。该请求因有他项权(抵押权)存在,同样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综上所述,原告诉的种类是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涉及到楼房所有权的处分(含所有权人变更、所有权分割、出卖转让等)的,在楼房是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所有权的前提下,是不能处分的,否则将损害本案第三人的抵押权。那么原告的权利不是得不到保护了吗?不然。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同时引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变更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其中道理,我们不妨假设阿甘生前是唯一抵押人,如继承人提出继承的,继承人将直接与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发生民事冲突。当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过程中,继承人可以抗辩或诉讼,以求得权利保护;无继承人抗辩或诉讼的,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所以,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br/>综观本案,对于已经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在抵押权人不同意继承析产的前提下,继承人不得对已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进行继承析产。
498浏览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10w+浏览2023-09-15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可不可以抵押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继承的房子未过户可不可以抵押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婚姻家庭
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房屋抵押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房屋抵押,骗取钱财的,则算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26浏览 2025-02-15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10w+浏览2024-02-22
房产抵押未解除能否过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抵押未解除能否过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如果房主隐瞒抵押情况,骗取首付后,故意不履行,甚至跑掉,有可能构成诈骗。但要综合很多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坚持认为是诈骗,公安不立案,可以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如果确实无法立案,只能按民事纠纷到法院起诉。
44浏览 2024-09-28
抵押的房产要如何继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br/>原告甘某、邬某是阿甘的父母亲,被告黄某是阿甘的妻子,被告甘某某、小盈是阿甘的子女。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阿甘生前与妻子黄某建有楼房一栋,当事人自行估价40万元,登记为阿甘、黄某的共同共有,有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17号房产证为凭。2007年4月11日,阿甘、黄某向<br/>第三人柳城县某信用社贷款二十万元,把楼房抵押给了第三人,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及本院调查笔录为凭。两原告以继承遗产为由要求分割楼房未果,遂诉至。<br/>[判决]<br/>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目的是析产阿甘的遗产,其本质是当事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处分权利。原告在诉讼中先以折价分割方式要求三被告支付楼房80000元,后又变更请求为确认继承楼房(遗产)的份额。尽管这两种诉讼请求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最终均涉及抵押物的处分权。原告诉及的楼房尽管是阿甘的遗产,但己于2007年4月11日已抵押给了第三人,也是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本案当事人明知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包括转让、继承析产等,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的同意后,才能处分抵押物,但本案第三人没有同意。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综上所述,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的前提下,不能处分。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br/>第一百九十一条<br/>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br/>驳回原告甘某、邬某的诉讼请求。<br/>[评析]<br/>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对象是继承析产楼房,还是继承析产40万元?或者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这是其一;其二是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能不能处分?怎么处分?<br/>关于主要争议对象。原告先提出是继承析产40万元,后又提出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根据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和阿甘遗留有一栋砖混结构楼房的民事事实分柝,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对象应当是继承析产楼房,即双方当事人有权阿甘的遗产----楼房进行继承析产,为给付之诉。那么原告的主张是否合法可否现实呢?原告先提出的继承析产40万元主张,是自行对楼房折算成40万元得出的,是对析产方式(实物分割式、折价分割式)的选择而已,其实还是给付之诉。虽是给付之诉,但不是直接的,而间接的给付(先折价后给付)。这种折价后析产方式的选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以其他继承人均同意且有经济能力为前提,但本案被告方不同意,因此原告的这种主张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后来原告提出的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呢?这种主张不是给付之诉而是确认之诉,它既不符合给付之诉的案情又同样带有前提条件的。先分析,原告所谓继承权的内函是什么即继承什么必清楚。按原告的表意应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其他事项。确认之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楼房共有权。如果真的确认原告拥有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的,从法理上讲,原告将成为楼房的按份(五分之一份额)共有权人,可依法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一旦原告成为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他们就享有财产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可对抗他人。这样做,在楼房产权无他项权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如有他项权呢?那就要再分析其他条件是否同时具备了。本案的楼房是抵押物,有他项权,涉及处分楼房所有权的,要经抵押权人同意,但本案抵押权人不同意。因此,原告所谓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请求的内函是确认楼房五分之一共有权。该请求因有他项权(抵押权)存在,同样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综上所述,原告诉的种类是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涉及到楼房所有权的处分(含所有权人变更、所有权分割、出卖转让等)的,在楼房是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所有权的前提下,是不能处分的,否则将损害本案第三人的抵押权。那么原告的权利不是得不到保护了吗?不然。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同时引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变更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其中道理,我们不妨假设阿甘生前是唯一抵押人,如继承人提出继承的,继承人将直接与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发生民事冲突。当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过程中,继承人可以抗辩或诉讼,以求得权利保护;无继承人抗辩或诉讼的,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所以,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br/>综观本案,对于已经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在抵押权人不同意继承析产的前提下,继承人不得对已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进行继承析产。
354浏览
未继承分割的财产抵押权
10w+浏览2024-11-19
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公证但未过户房产是否能抵押
公证但未过户房产不能抵押。民法典规定,房屋作为不动产,其物权设立以登记为准,房屋转让公证后,未办理登记的,因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所以不能抵押。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2浏览 2024-10-12
抵押的房产该怎么继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案情]<br/>原告甘某、邬某是阿甘的父母亲,被告黄某是阿甘的妻子,被告甘某某、小盈是阿甘的子女。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阿甘生前与妻子黄某建有楼房一栋,当事人自行估价40万元,登记为阿甘、黄某的共同共有,有柳城房权证字第2000117号房产证为凭。2007年4月11日,阿甘、黄某向<br/>第三人柳城县某信用社贷款二十万元,把楼房抵押给了第三人,有抵押担保借款合同书及本院调查笔录为凭。两原告以继承遗产为由要求分割楼房未果,遂诉至。<br/>[判决]<br/>认为: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目的是析产阿甘的遗产,其本质是当事人行使财产所有权的处分权利。原告在诉讼中先以折价分割方式要求三被告支付楼房80000元,后又变更请求为确认继承楼房(遗产)的份额。尽管这两种诉讼请求的表述方式不同,但最终均涉及抵押物的处分权。原告诉及的楼房尽管是阿甘的遗产,但己于2007年4月11日已抵押给了第三人,也是抵押物。根据法律规定,抵押人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的,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的同意。本案当事人明知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行使抵押物的处分权时,包括转让、继承析产等,应事先告知并征得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的同意后,才能处分抵押物,但本案第三人没有同意。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了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综上所述,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在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的前提下,不能处分。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br/>第一百九十一条<br/>第二款的规定。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诉讼请求,应予以驳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br/>驳回原告甘某、邬某的诉讼请求。<br/>[评析]<br/>本案中,双方当事人的主要争议对象是继承析产楼房,还是继承析产40万元?或者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这是其一;其二是原告诉及的楼房是抵押物,能不能处分?怎么处分?<br/>关于主要争议对象。原告先提出是继承析产40万元,后又提出是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争议。根据阿甘于2008年4月8日病故和阿甘遗留有一栋砖混结构楼房的民事事实分柝,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对象应当是继承析产楼房,即双方当事人有权阿甘的遗产----楼房进行继承析产,为给付之诉。那么原告的主张是否合法可否现实呢?原告先提出的继承析产40万元主张,是自行对楼房折算成40万元得出的,是对析产方式(实物分割式、折价分割式)的选择而已,其实还是给付之诉。虽是给付之诉,但不是直接的,而间接的给付(先折价后给付)。这种折价后析产方式的选择是有前提条件的,即以其他继承人均同意且有经济能力为前提,但本案被告方不同意,因此原告的这种主张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后来原告提出的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呢?这种主张不是给付之诉而是确认之诉,它既不符合给付之诉的案情又同样带有前提条件的。先分析,原告所谓继承权的内函是什么即继承什么必清楚。按原告的表意应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而不是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的其他事项。确认之诉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得到楼房共有权。如果真的确认原告拥有楼房五分之一的所有权的,从法理上讲,原告将成为楼房的按份(五分之一份额)共有权人,可依法申请房产变更登记,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一旦原告成为正式成为楼房所有权人,他们就享有财产所有权人的民事权利,可对抗他人。这样做,在楼房产权无他项权的前提下是可行的。如有他项权呢?那就要再分析其他条件是否同时具备了。本案的楼房是抵押物,有他项权,涉及处分楼房所有权的,要经抵押权人同意,但本案抵押权人不同意。因此,原告所谓确认继承楼房五分之一继承权的请求的内函是确认楼房五分之一共有权。该请求因有他项权(抵押权)存在,同样因条件不具备行不通。综上所述,原告诉的种类是给付之诉而不是确认之诉。涉及到楼房所有权的处分(含所有权人变更、所有权分割、出卖转让等)的,在楼房是抵押物时,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不同意处分所有权的前提下,是不能处分的,否则将损害本案第三人的抵押权。那么原告的权利不是得不到保护了吗?不然。阿甘生前是抵押人,其逝世后,同时引起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发生变化。对于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变化一事,当事人应依法确认,变更抵押担保借款合同的主体,以便今后处分抵押物。其中道理,我们不妨假设阿甘生前是唯一抵押人,如继承人提出继承的,继承人将直接与抵押权人即本案第三人发生民事冲突。当抵押权人行使其抵押权,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过程中,继承人可以抗辩或诉讼,以求得权利保护;无继承人抗辩或诉讼的,抵押权人可依法处分抵押物以清偿阿甘的债务。所以,原告诉讼请求的理由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的判决是正确的。<br/>综观本案,对于已经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在抵押权人不同意继承析产的前提下,继承人不得对已设立抵押担保的遗产物进行继承析产。
417浏览
未继承的遗产可以抵押吗
10w+浏览2024-09-02
未过户将房屋抵押算诈骗吗
看具体情况:其一、如果房屋抵押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将房屋抵押,骗取钱财的,则算诈骗;其二、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算诈骗。
10w+浏览
房产纠纷
房产公证但未过户,是否可以抵押
房产公证未过户无法抵押:民法典强调产权登记为不动产物权确立的前提。即使完成公证,若未办理登记,所有权未实质获取,法律上不认可抵押。不动产物权变动需依法登记产生效力;未经登记则无法律约束力,除非有例外规定。
20浏览 2024-06-15
房屋抵押未解压可以继承吗
10w+浏览2023-09-23
律图 > 法律知识 > 婚姻家庭 > 遗产继承 > 继承的房子未过户能抵押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78****3510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80****704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56****5398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