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最新修订 | 2024-02-26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一、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主债务过期的,抵押权会跟着过期,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担保物权是一种从权利,当主债务消灭的时候,担保物权也会消灭,因此抵押权在主债务过期之后会自动消灭。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第三百九十四条

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抵押权是债权和物权的什么

抵押权属于物权,抵押权属于担保物权。所谓债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抵押权是债权人对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占有的担保财产,在债务人届期不履行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依法享有的就该抵押财产的变价处分权和优先受偿权的总称。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三、没有债权债务能抵押吗

没有债权债务不可以抵押。抵押存在的意义就是为债务提供担保,既然没有债权债务,那抵押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因此没有债权债务不可以抵押。

所谓抵押,抵押,是指抵押人和债权人以书面形式订立约定,不转移抵押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对于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2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1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一键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83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40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4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2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4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55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6****5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12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1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3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4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36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823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14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抵押担保·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常州180****10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47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57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10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47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57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80****106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淮安135****47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573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主债务过期如何解除抵押权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主债务过期如何解除抵押权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主债务时效已过确认抵押权无效?
1、债权人超过债权诉讼时效未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就地消灭,抵押人可以拒绝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2、协议将抵押物折价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3、如上所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能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就约定将抵押物的所有权移转给抵押权人。
28浏览 2024-09-01
房产抵押未解除能否过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房产抵押未解除能否过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主债务时效已过确认抵押权无效
1、债权人超过债权诉讼时效未行使抵押权的,抵押权就地消灭,抵押人可以拒绝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2、协议将抵押物折价以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3、如上所述,抵押权人和抵押人不能在订立抵押合同时就约定将抵押物的所有权移转给抵押权人。
27浏览 2024-10-20
担保抵押过期怎样申请解除扺押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担保抵押过期怎样申请解除扺押,抵押权顺位的意义是什么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主债务已过诉讼时效抵押权怎么办
主债务已经过了诉讼时效的,抵押权并没有消灭,但是由于主债务过了诉讼时效,抵押权不再受人民法院保护。只有抵押人自愿承担其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才能行使该抵押权。所以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务的诉讼时效内行使抵押权。
3浏览 2024-10-09
向抵押人主张债权是否及于债务人
[律师回复] 对于向抵押人主张债权是否及于债务人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仅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且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br/>2008年5月28日,黄某向廖某借款3万元,并出具了借条,约定借款期限为一年,还款期限为2009年5月28日,由石某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还款日起两年。借款到期后,黄某不知去向,廖某于2009年12月21日向保证人石某催收借款,因石某也未能联系上黄某,石某便不同意偿还借款。2011年12月10日,廖某至,要求黄某、石某偿还借款3万元。本案中,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即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br/>关于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廖某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的效力是否及于债务人黄某,有三种不同的观点:<br/>第一种观点认为,因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主债务超过诉讼时效,必然导致从债务也超过诉讼时效,故廖某要求黄某、石某偿还借款胜诉权均已丧失。<br/>第二种观点认为,主张债权应当在诉讼时效期间内,超过诉讼时效将得不到法律上的支持。廖某在诉讼时效内仅向石某主张债权,而未向黄某主张债权,故廖某仅可以要求石某承担责任。<br/>第三种观点认为,债权人对保证人主张债权的效力及于债务人,故廖某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石某主张债权,其效力及于债务人黄某,廖某要求黄某偿还借款没有超过诉讼时效。<br/>2017年10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br/>第一百八十八条对诉讼时效的规定:向人民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上述案件诉讼时效相应作出修改。<br/>最高人民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后,权利人在新的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再次同意履行义务的,可以认定为诉讼时效再次中断。权利人向债务保证人、债务人的代理人或者财产代管人主张权利的,可以认定诉讼时效中断。”根据该条规定,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不仅对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而且对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也发生中断。本案中,廖某在保证期间内向保证人石某催还借款,其对保证人石某及债务人黄某的诉讼时效同时发生中断,故廖某对黄某及石某主张偿还借款的诉求均得到法律的支持,黄某并没有因不知去向而不须偿还借款。事实上,法律作此规定无疑是为了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利益,否则,债务能轻易免除,债权人的权益将难以得到保障。
300浏览
房产抵押未解除可不可以过户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房产抵押未解除可不可以过户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主债务过诉讼时效能行使抵押权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抵押权还是有效。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47浏览 2024-09-13
房屋解除抵押后多久可以过户呢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房屋解除抵押后多久可以过户呢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房产纠纷
主债务过诉讼时效可以行使抵押权吗
主债务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抵押权还是有效。过了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后,抵押权人丧失的是抵押权受人民法院保护的权利,即胜诉权,而抵押权本身并没有消灭,如果抵押人自愿履行担保义务的,抵押权人仍可以行使抵押权。
3浏览 2024-09-21
债权人放弃抵押财产保证人免除抵押责任的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对原告中国某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支行(以下简称建行某某支行)诉被告北京城乡某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城乡某某集团)保证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原告建行某某支行要求被告城乡某某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  2004年9月20日,建行某某支行与北京某某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基业公司)签订《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某某基业公司向建行某某支行借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期限自2004年9月20日至2005年9月19日。同日,建行某某支行与某某基业公司签订《抵押合同》,某某基业公司将其位于北京市丰台区南方庄68号金方商贸大厦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土地面积7000方米、在建工程面积44000余平方米)抵押给建行某某支行,并于2004年10月13日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日,建行某某支行与城乡某某集团签订《保证合同》,城乡某某集团对某某基业公司的上述借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同日,建行某某支行向某某基业公司发放了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借款合同期限届满后,某某基业公司未偿还到期贷款及利息,建行某某支行也未受偿抵押财产,城乡某某集团亦未承担保证责任。建行某某支行诉至二中院,请求判令城乡某某集团对借款人某某基业公司抵押财产不足清偿建行某某支行债权的部分承担保证责任(截止2007年8月20日,借款人某某基业公司尚欠建行某某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400万元及利息。  在诉讼过程中,根据城乡某某集团的申请,二中院依法向北京市丰台区某某委员会调查得知,2004年11月2日,建行某某支行向北京市某某委员会出具证明,同意某某基业公司预售已在建行某某支行处抵押的金方商贸大厦项目。2004年11月11日,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放了京房售证《预售许可证》,准许浩博基业公司对金方商贸大厦面积为42000余平方米的地下1层、1至20层房屋进行预售。同时,北京市丰台区某某委员会出具了某某基业公司销售金方商贸大厦房屋情况的相关材料。北京市丰台区某某委员会出具的某某基业公司销售金方大厦的统计表明:金方商贸大厦房屋已经预售登记在他人名下共75套,并已收取销售价款。  二中院审理认为,建行某某支行为保障其对某某基业公司贷款人民币5000万元债权的实现,在与城乡某某集团签订保证合同的同时,又与某某基业公司签订了抵押合同。建行某某支行在与某某基业公司签订抵押合同后,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依法取得了对某某基业公司开发某某的金方商贸大厦项目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的抵押权。但在贷款期限届满前,建行某某支行未经保证人城乡某某集团同意,即向北京市某某委员会出具证明,擅自同意抵押人某某基业公司预售抵押物金方商贸大厦房屋。建行某某支行的上述行为,使得某某基业公司获得预售许可,致使已设定抵押的金方商贸大厦75套房屋被预售登记在他人名下。按照房地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房屋预售登记具有排他性,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进行了预售登记,未经买受人同意,其他人无权处分该财产,故建行某某支行对已经出售并进行了预售登记的房屋不再享有抵押权。建行某某支行事实上已经放弃了担保物权。由于该部分房产预售价格总金额为2亿3千余万元,已大大超过城乡某某集团保证担保的范围。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同一债权既有保证又有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对物的担保以外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放弃物的担保的,保证人在债权人放弃权利的范围内免除保证责任。”据此,对建行某某支行要求城乡某某集团承担保证责任的诉讼请求,二中院不予支持。二中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作出驳回原告建行某某支行的诉讼请求的判决。
352浏览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抵押担保 > 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56****702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48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08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6****702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48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08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盐城156****7028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4****486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7081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

请向右滑动验证
法律风险自测隐私保护
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