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证合同的范围包括哪些
保证合同的范畴,通常涵盖了主债权及其附带的利息。这里的主债权,就是保证所守护的那原本的债务。利息这块,既有法定的利息,也有双方约定好的利息哟。违约金,那可是在一方违约的时候,必须得支付给对方的款项。损害赔偿金,主要就是用来弥补因为违约行为给债权人带来的损失。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含了像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等等这些,都是因为要主张债权而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这里得特别注意一下,保证合同所约定的范围,可不能超过主债务的范围,要是超过了那部分,可就不会产生保证责任。要是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有明确地约定,那就按照他们约定的来;要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得模模糊糊的,那就得按照上面所说的法定范围来承担保证责任。
二、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有哪些
保证合同的保证方式主要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一般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债权人在未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其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则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下,一旦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三、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是如何规定的
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若保证合同中有约定保证期间的,按照约定执行,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方式行使权利(一般保证需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连带责任保证需向保证人主张权利),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在探讨保证合同的范围包括哪些时,我们不仅要明确其基本涵盖的内容,还有与之紧密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保证责任的期限是多久,这决定着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时间跨度。还有在多个保证人共同担保的情况下,责任如何分配。这些问题对于理解保证合同的全貌至关重要。若您在面对保证合同,对保证责任期限、多个保证人责任分配等方面存在疑问,又不知如何解决,不用烦恼,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帮您明晰其中的法律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