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最新修订 | 2024-02-28
浏览10w+
卢滨律师律师
卢滨律师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5人
专家导读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一、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一般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的,个人债权不分割,共同债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时软件著作权如何分割

离婚时软件著作权应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二婚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协商分割,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且付清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1)婚前取得产权证的。

《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取得了房产证,那么该房屋无疑是婚前财产。所以,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取得产权证的

还是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产权证虽然是物权凭证,但并不意味婚后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就应当是婚后财产,关键看出资情况,既夫妻一方在婚前是否已付清全部房款,既对房屋权利是在婚前取得的。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这涉及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积蓄或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的归属问题,由于这只是原有财产价值存在形态发生了变化,其价值取得始于婚前,既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故应当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包括贷款)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上述文章中的内容,相信已经解答了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的问题。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该要多了解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有法律问题时才能作出正确的判断,才可以更好的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还有相关法律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律图网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服务。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955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一键咨询
  • 154****55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253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11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33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81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51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421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8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0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50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63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4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88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42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夫妻债务·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78****1044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35****26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扬州134****703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怎么样分割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离婚纠纷对外债权怎么样分割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债权债务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一般协议分割。若协议不成的,个人债权不分割,共同债权,由人民法院根据债权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且债权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通知债务人,否则对债务人不发生法律效力。
33浏览 2024-10-13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怎么分割
10w+浏览2023-09-13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债权人应提供哪些证据?
对外追收债权纠纷,债权人应提供的证据有双方之间存在的债务合同,或者是借条和收据;再者就是自己已履行义务而被告逾期不履行义务的相关证据等等,只有符合条件就可以获得认可。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法院财产分割能否对抗债权人的债务纠纷
8浏览 2025-01-26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3-09-17
债务纠纷被告是外地人怎么起诉对方
21浏览 2025-02-21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4-02-28
有一朋友他同学的同事因为最近对于离婚纠纷这个问题十分苦恼,所以想问问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的?
[律师回复] (一)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前,夫妻双方已离婚的<br/>  (1)无论登记机关的离婚协议,还是通过诉讼程序得来的离婚的生效法律文书,有关财产的处置,都是就双方内部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均不能以此逃避对共同债务的清偿。<br/>  (2)夫妻双方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因此应将离婚的双方列为共同被告,共同承担对外共同债务的清偿,并承担连带责任,不必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撤销原生效的离婚法律文书。<br/>  <br/>(二)对外共同债务纠纷法律文书生效后,共同债务清偿前夫妻双方离婚的<br/>  (1)假如双方对债务和财产均作了相应处理,且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有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则可按照双方约定,由负担此债务的一方负责清偿。<br/>  (2)假如双方为了逃避债务(前提是共同债务),财产分给了一方,而把债务分给了另一方,负担此债务的一方没有能力偿还或不能全部偿还,生效法律文书中又只列了无偿还能力一方为被告的,人民法院可以在执行过程中直接追加另一方为被执行人,令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br/>  因为离婚分割财产,只是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不能以此使其共同生活期间的债权人的债权丧失清偿。<br/>  201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规定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br/>  司法解释第二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br/>  《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610浏览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4-04-21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10w+浏览2024-10-07
律图 > 法律知识 > 债权债务 > 夫妻债务 > 离婚纠纷对外债权如何分割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徐州177****487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无锡134****314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3730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