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买房屋之后支付了全部款项并签署了购房协议的消费者,如若遇到了以下几种情况,是有权选择退回所购房屋的权益的:
1、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交付房产,即在商定的交房日期来临之际,业主们始终无法得到开发商明确告知何时入住的信息或是所购房屋尚未完全达到可以入住的标准。
2、由于开发商未能提供完整的开发手续,而使得购房协议陷入无效的境地。
3、开发商未经购房者本人的同意擅自更改原先的设计方案。
4、房屋的实际测量面积与其在签署交易合同时所显示的暂测面积之间的误差比例超越了3%。
对于这种情况,如果在房屋交付时实测面积相较于名义上的暂测数值的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的话,售房者是有权向开发商提出退还房屋并索取相应的利息补偿的请求的。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在该交易合同中有针对面积误差处理方式的专项条款,应按照合同约定来做出相应的处置决定。
5、房屋的质量缺陷已经严重影响到了其日常合理使用。
依据法律解释规定,当房屋的质量问题严重影响到业主的日常起居实用性和舒适度时,他们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还房屋并且寻求相关的赔偿方案。
6、当该套房产被抵押或者涉及到其他的经济纠纷等情况时,业主亦有权利向开发商提出退还房屋的要求。
《房屋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二、买房的定金可以退吗
买房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
(1)购房者支付定金后因个人原因反悔,不签订购房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
因卖方原因导致购房合同不能签订的,应当双倍退还定金。
(2)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的,那么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我国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因此,如果商品房不符合销售条件,而购房者已经交纳了“定金”,那么无论双方是否约定“定金”退还事项,开发商都应无条件退还定金给购房者。
(3)如果不想买房是因为开发商存在欺诈等行为,或者双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对合同条款协商不下,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开发商也是应当退还购房定金。
(4)根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比如,由于发生了不可抗力导致购房者无力支付房款,那么也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的,为保证债权的实现,由一方在履行前预先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量的货币或者其他代替物。
定金是担保的一种。
由于定金是预先交付的,定金的数额在事先也是明确的,因此通过定金罚则的运用可以督促双方自觉履行,起到担保作用。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买房付全款可以退房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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