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购买产生的民事纠纷,依照我国现行的《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明确划定,此类性质的诉讼应由商品房所在辖区的地方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
在第一百一十九条中,对提起法律诉讼所必须满足的因素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具体包括: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有直接关联的自然人、企业以及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其次,需有清晰明确的被告作为诉讼对象;再次,诉讼请求应当具备充分且具体的法律依据以及具体案件事实、理由;最后,该事项需要在我国法院接受并管辖的民事诉讼范围之内。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二、商品房面积纠纷如何处理
在商品房买卖特别是预售商品房买卖中,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出现误差本身是正常现象,主要是不同阶段中面积计量的依据和方法等因素造成的,面积误差引起的房屋补退问题通常也由合同双方协商得以解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专门就处理此类争议的法律适用作了较为明确统一的规定。
由于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都约定了购房者在合同约定面积少于房屋产权登记面积时方有权主张退还房款,购房者主张上述权利时就需要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从而获得房屋产权登记面积这一事实。
当然,如果购房者认为房屋产权登记面积存在错误的,可以通过申请更正登记等途径来解决。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商品房销售纠纷谁处理”,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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