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没有依法投保社会保险且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我们进行如下详细阐述:
首先是关于企业未能履行严格签订劳动合同义务时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该类情况下,如果企业在自雇佣劳动者开始起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以达到一年的时期内,未能与之签署书面性的劳动合同,那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相关规定,企业应向为此付出劳动的职工每月额外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必须在其意识清醒时补订具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劳动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从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直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日期之前的最后一天,将以此作为计算企业每月额外支付双倍工资的期限起点。
其次,在企业自雇佣之日起已经达到或超过一年却仍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时,从雇佣之日起满一个月的第二天至一年期满前的最后一天,也需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额外支付双倍工资;
此外,若此时段被认定为已经构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企业有义务立即补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是指,员工在入职一个月以后,也就是入职一个自然月后,因单位的原因没有找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不是指劳动者本人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没签劳动合同没有社保怎么赔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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