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最新修订 | 2024-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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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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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房屋质量问题造成损失时,追究责任分两步:(一)若问题不影响居住,可先完成房产交割,后要求卖方修缮并补偿。若是开发商导致的普通质量疑虑,在保质期内,买方有权要求维修,维修不当造成的损失,开发商应赔偿。(二)对于关键性主体结构问题,买方应先申请质量检测,证明不合格后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赔偿经济损失。
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一、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

(一)当物业损害程度尚未严重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使用时,可以优先完成房产的交割手续,随后再敦促卖方进行必要的修缮工作以及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非关键性主体结构品质缺陷引发的普通质量疑虑,在保障期限内,买方有权要求开发商负责维修事宜;

倘若维修过程导致房屋使用性能受限或者给买方带来了实际损失,开发商有义务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二)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鉴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问题与使用安全息息相关,且修复难度较大、费用高昂,如果开发商所交付的房屋被认定为存在关键性主体结构品质缺陷,买方应首先向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屋工程质量监管机构提出检查申请,待获得房屋质量鉴定不合格的证明文件之后,方可要求开发商退还房屋。

对于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开发商亦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房屋质量问题怎么维权

1、如果发现质量问题,首先找开发商,因为购房者与开发商有着直接的合同关系。开发商作为商品房的生产商和销售商,对商品房质量承担终责任。开发商向购房者赔偿,开发商再根据质量原因依照合同约定追索责任单位赔偿。

2、如开发商不予解决、或对开发商的解决不满意,当事人可以向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申请组织认定或向建设主管部门投诉。住户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结构安全鉴定资质的单位对房屋进行鉴定,其鉴定结论可作为民事赔偿的证据

3、提起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上述途径都不能解决,购房者可以根据法律规定和自己的实际情况起诉开发商。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向购买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住宅质量保证书应当列明工程质量监督单位核验的质量等级、保修范围、保修期和保修单位等内容。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商品房保修责任。

保修期内,因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商品房进行维修,致使房屋原使用功能受到影响,给购买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屋质量问题造成了损失如何追究法律责任”,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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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们公司接了个工程,现在快要收尾了,然后就想打听一下工程质量责任追究方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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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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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种情况实际达不到验收规范的合格规定,应算在不合格工程的范围。但在《条例》中对不合格工程的处理做了技术处理方案、返修的条款,是一个给出路的做法。只要能保证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仍作为特殊情况进行验收。不能出了质量事故的工程都推到报废,这样对国家、企业、社会等损失很大。
律师您好!我在一家公司工作,我们部门制造了一个产品 ,因为我个人的原因造成了损失,我想了解一下关于产品质量造成损失起诉状是怎么样的,谢谢。
[律师回复] 起 事起诉 状
原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被告: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返还全部货款人民币96000元,利息人民币 元(截止2013年 月 日,请求支持至实际支付之日,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2、判令被告向原告赔偿因其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全部损失计人民币 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事实和理由:
2015年7月11日,原告与被告于南京市六合区签署了《采购合同》(合同编号:),约定原告向被告购买。。。。。。。。。。。。。。。。。。。。。。。。。。。。。。。。。。。。
合同签订后,原告于2015年7月11日向被告支付了全部货款并于2015年7月11日对被告所供货物进行了取样检验,检验结果显示货物质量不合格,。。。。。。。。。。。。,并要求被告返还全部货款,被告于2015年7月11日向原告发函表示愿意在2015年7月11日退还货款,但此后被告并未按期退款,虽经原告多次催收,被告对此置之不理。被告的上述违约行为已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原告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贵院查明事实,依法裁判,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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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究拒执罪存在的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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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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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消法对商品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依据消法规定,消费者可以根据情况,向销售者或者生产者要求赔偿,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必要时可以到人民诉讼解决。消费者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明确的被投诉人;
(二)有具体的投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三)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  扩展资料:《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维护全体公民消费权益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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