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没有交五险怎么处理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必须依法缴纳五种社会保险。
用人单位需要在正式雇佣劳动者后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为其所属员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社会保险登记的申报手续。
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规定及时、足额地缴纳社会保险费用,那么员工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补缴,同时也可向当地的社保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对于那些未能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将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缴纳或补充缴纳工作,并且从欠缴之日开始,每日需额外支付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如果用人单位仍然未能如期缴纳,则有关行政部门将对其处以欠缴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二、用人单位没有买社保如何办理办理工伤赔付
依照我国现行《工伤保险条例》的明确规定,任何应当参与工伤保险而却未参保的用人机构内的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受到工伤伤害,都应由对应的用人机构来承担其所涉及到的工伤保险待遇的项目以及标准。
当员工在遭受了工伤之后,有权向所在的用人机构提出支付医疗费用、误餐补贴费用、工伤康复所需费用、残疾辅助工具费用以及生活护理费等有形或无形的费用要求。
值得关注的是,若员工在工作期间受到了严重伤害,基于特殊环境的需要,他们可能会在情势紧迫之下自行支付某些相关的费用。
然而,在最终被确定为工伤之后,这些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以补偿性方式进行全额赔付。
倘若用人机构拒绝执行这项索赔责任,那么员工便可通过劳动仲裁程序来寻求公正的裁决与合理的赔偿。
然而,在申请劳资矛盾仲裁或者寻求法律援助的过程中,受伤职工必须保持所有与医疗及其他相关费用有关的凭证,并且将之视为申请赔偿的核心证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用人单位没有交五险怎么处理”,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