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加名字吗
在住房公积金尚未结清的情形之下,房屋所有权证书上依然可以进行姓名的添加操作。
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若要添加的共同持有人为配偶关系,则可以向房产部门提交变更房屋所有权登记的请求,一般只需要缴纳相应的证件手续费即可完成操作。
然而,若需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添加的共同持有人并非配偶,那么通常需要得到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的批准,并有可能需要办理抵押权变更手续。
在此过程中,可能会要求您提供诸如身份证件、户籍簿、婚姻状况证明等多种文件及证明材料。
值得注意的是,具体的操作流程以及所需的材料可能会因为地域差异以及实际情况的不同而有所区别。
《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公积金贷款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如果采用公积金方式进行贷款,那么根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所产生的贷款部分可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
根据法律条款,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获得的以下各类财产,都属于夫妻两人共有的财产,必须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1)工资、奖励以及劳务报酬;
(2)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获取的收益;
(3)知识产权方面的收益;
(4)继承自父母或由他人捐赠而来的财产,但需注意的是,遗嘱或赠与合同已经明确指定仅属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可不在此列;
(5)其他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的财产类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公积金贷款未还清可以加名字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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