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出一年的期限之后,尽管可能会受到仲裁机构的审理,但是一般的情况下很难获得胜诉。
假如存在着能够证明当事人曾经主张支付工资权益的证据,例如录音、书面记录等等,那么就有可能中断仲裁时效。
然而,如果缺乏此类证据,那么仲裁时效很可能已经过期。
诉讼时效的计算时间从当事人意识到或应该意识到自身权益受到了侵犯的那一天开始算起。
而离职的那一天通常被视为当事人应当知晓自己权益受损的日期。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私人拖欠工资不给怎么处理
在涉及到雇佣关系的情况下,若私人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相应薪酬,受雇者可选择采取法律手段,通过起诉该雇主来主张其应得的工资权益。
然而,当涉及到建立具有劳动性质的私营企业中的工人无法获得薪资待遇时,他们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控诉雇主拖欠工资的不当行为;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者同样具备提起劳动仲裁的权利,以期追回自身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法律是一种强大的工具,它可以保护弱者,制约强者,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但是,法律的力量并不仅仅在于它的规定和惩罚,更在于我们每个人的理解和遵守。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私人拖欠工资一年了怎么要回工资”,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和义务去学习和理解法律,去遵守法律,去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实现法治社会的理想,才能真正实现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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